? 文/李紅梅
去年,青島在全市重點流域實施環境保護“河長”制,市環保局還公開了32條重點河流93個“河段長”的監督電話。近期,市大氣和水污染治理工作指揮部逐一撥打93個監督電話,調查其實際工作效率,結果發現,其中有34個是無人接聽的“僵尸”電話,有9個是“一問三不知”的不管事電話,還有1個成了空號。 市環保局公布重點河流“河段長”的監督電話,本意是方便群眾舉報或投訴河流污染現象,督促“河段長”履職盡責,共同保護河流環境。可是,93個“河段長”監督電話中竟然有44個成了擺設,這樣的調查結果表明“河長”制落實情況堪憂。當然,與以往的民眾舉報或媒體曝光相比,此次市環保部門主動督查問題電話并公開曝光,這種不遮掩不回避的工作態度值得點贊。
按照“河長”制的要求,“河段長”由鄉鎮(街道)或區(市)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如平度市有18個街道辦事處負責人、鎮長擔任了各河段的“河段長”。而“河段長”的一個重要職責,就是設立舉報電話,接受亂排污水、隨意傾倒垃圾等污染環境的舉報,及時組織查處。在多頭監管的背景下,基層環保執法往往會遭遇地方軟執行,而“河長”制指定區市及街道主要負責人擔任“河段長”,對河流污染綜合治理負全責,堪稱職責明晰的“高配”。
然而,近一半“河段長”不把監督電話當回事,有的甚至連自身的職責都沒搞清楚,如此不負責任無疑讓高調的“河長”制遭遇軟執行。事實上,為了將“河長”制落實到位,去年9月市環保局發布青島市重點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辦法,對“河長”及“河段長”實行水環境污染綜合防治目標年度考核,名次靠前將獲環境質量改善獎,治污不力將被追責和處罰,視情節輕重,進行誡勉談話,取消晉升資格,或進行免職、撤職處理。
有了嚴格的考核辦法,關鍵還要落實到位。對于公布了監督電話卻不管事的“河段長”,環保部門在指名道姓公開曝光之外,還要嚴格按照考核辦法問責,將其履職情況與干部任免使用掛鉤。誠然,鄉鎮(街道)或區(市)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大多身兼數職,日常工作很繁雜,但既然擔任了“河段長”一職,就應切實履行職責,而不能尸位素餐。今年青島市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環境,下決心把環境污染治理好。只有各“河段長”切實履職盡責,“治水攻堅戰”才有望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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