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李紅梅 讓“碧海藍天”常駐島城,需要政府部門鐵腕執法,對污染行為重拳出擊,也需要借助諸如生態補償制度之類的“經濟杠桿”,以良性引導及獎罰分明相結合的方式,倒逼相關企業減排減污,強化各區市政府環保監管職責。 “要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環境,下決心把環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態環境建設好,保持好紅瓦綠樹、碧海藍天的城市特色。”今年青島市政府工作報告積極回應市民“天藍水清”的環境新期待,將“加強生態文明建設”作為一項主要內容,明確提出:打好治霾治水攻堅戰,力爭市區空氣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下降5%左右;加強膠州灣生態環境保護,推進陸海環境綜合整治。 保護環境、治理污染,重在持之以恒、形成常態。去年市政府工作報告首次提出,加強大氣污染治理,加大對大氣環境特別是霧霾的治理力度,力爭PM2.5年均濃度下降6% 。實現這一目標,事關整個城市的能源結構調整、環境制度改革、城市管理及居民生活,難度可想而知 。令人欣慰的是,經過相關部門的努力奮戰,去年青島市區PM2.5年均濃度下降10.6%,超額完成目標任務。在這一可喜成績的基礎上,今年市政府再次提出市區PM2.5年均濃度下降5%左右。
為了讓治霾治水工作更加高效,市政府今年深入貫徹落實新《環境保護法》,推出一系列新舉措:實施空氣質量生態補償,在大沽河流域開展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試點,開展排污權交易試點……其中,巧用“經濟杠桿”治理污染、保護環境,讓人眼前一亮。實際上,運用“經濟杠桿”治霾已有嘗試,去年島城首次嘗試大氣生態補償制度,將市內6區納入考核范圍,未完成“治氣”目標的嶗山區被罰150萬元,而完成目標的其他5區則獲獎20~200萬元。
在嚴格環保準入、加強環保執法、嚴查環境違法等傳統的行政監管手段之外,巧用“經濟杠桿”,建立獎罰分明的生態補償機制,通過施加外在的考核壓力,倒逼各區市政府強化環保監管職責。今年,大氣生態補償制度將由市內6區擴大到全市范圍,考核結果也由年度公布改成季度公布,并按治理成績排名,大沽河流域也將試點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這無疑大大增加了各區市的治理壓力。而排污權交易這一“經濟杠桿”,則可以倒逼企業減排,是環境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的又一個有益嘗試。
過去一年,相關部門在保護環境、治理污染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績,不過,島城大氣環境改善任務依然很重,水污染治理還不到位。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對治霾治水作出了具體而明確的部署,相關部門如何再接再厲、知難而進,完成年度治理目標,讓“碧海藍天”常駐島城,使這座城市在經濟社會高速發展的同時更加宜居,廣大市民充滿期待。
當然,必須明確的是,“碧海藍天”是我們共同的驕傲,也是我們共同的責任。政府部門在民意基礎上制定環境保護規則,依法采取措施懲治破壞環境的行為,而市民在督促政府有所作為、監督企業生產行為的同時,也需要以實際行動愛惜環境,培養健康生態的生活意識。對于那些可能污染環境的企業而言,更應在法律規范之下進行生產,不能將企業利潤置于公共利益之上。
相關新聞詳見本報今日A12版
半島網辣蛤蜊評論(
http://925eat.com/lagala/)原創作品,轉載請注明來源。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