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惠銘生
3月20日上午,在全市“勇于擔當、攻堅克難”主題活動動員大會上,討論到房地產市場的遺留問題時,呼和浩特市委書記那順孟和曝光自己居房8年仍無“房本”,調侃自己的同時語氣也流露出一點無奈,并打趣另一名領導干部:“你和我住同一個小區,你也沒有房本吧?”(3月21日人民網)
一個呼和浩特市,房地產市場歷史遺留問題涉及13萬戶,涉及居民50萬人,約占呼和浩特市常住人口的1/6,可見當下房地產市場混亂不堪到何種程度。房子買了,人也住進去了,房產證咋就一直“難產”呢?從呼和浩特市官方回應看,居民房產證“難產”的原因或是企業存在土地手續不符合規定,或是企業雖土地手續齊全,但缺少規劃、施工、竣工驗收等手續。
解剖市委書記“住房8年無房本”這只麻雀不難發現,罪魁禍首在于開發企業的無良,也在于相關行政部門監管的缺位與無為,甚至不排除有官員與房企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長期以來對各種形形色色的違章、違法建筑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以至于出現一座城九成地產項目違法、1/6買房者拿不到房本的亂象。
“歷時遺留”是客觀存在,但購房者也不能總得不到房產證,如何解決,這考驗地方執政智慧。比如,補辦房本,要針對不同的“歷史遺留問題”區別對待,沒經過竣工驗收的,要詳查工程質量,有質量隱患的,責成開發商維修鞏固;土地未經合法征收或規劃的,要依法嚴厲追責房產商。再者,樓盤開發手續不全,竟然能開工建設和公開出售,敢問相關部門該承擔什么責任呢?對此不妨倒查一下,嚴厲追責失職瀆職官員。也只有讓違法違規者一個不少地難逃法律和制度的問責,才能防微杜漸,防止類似亂象持續上演、“制造”出更多的“歷史遺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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