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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利權 國家衛計委官網近日發布了《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征求擬批準金箔為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意見的函》。函件稱,經審核,擬批準金箔為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所用范圍僅限于白酒,最大使用量為每公斤0.02克。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白酒專業委員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馬勇表示,純糧固態發酵白酒添加金箔,沒有任何意義和技術必要性。 古人有“吞金自盡”的說法,民眾大多以為黃金對身體有害,因而,衛計委擬批準金箔作為食品添加劑隨著白酒一起“穿腸過肚”,迅速引爆輿論。事實上,現代醫學證明,純度達到99.99%的金箔是無毒的,作為食品添加劑并無不可,而這在國際上也不是什么稀奇事。歐盟2013年最新的標準顯示,金屬金可用于一些糖果表面的涂層,也可以作為色素用于一些酒類,而在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金屬金允許用于酒精飲料和一些低度酒,限量不超過100mg/kg——這一數值遠遠高于衛計委意見征求函中規定的最大使用量20mg/kg。
雖然“含金量”適當的“金箔酒”對人無害,但是白酒作為涉及公共安全的產品,公眾有必要追問,相關企業申請金箔作為食品添加劑,到底是何居心?輿論場中流傳著這樣一個說法,即按照現在衛計委的標準來看,500克裝白酒添加金箔量最多0.01克,黃金原料成本不過2元多,但是白酒制造商卻能借這個理由為酒漲價,比如去年就有媒體報道南京出現了價值3999元的“金箔酒”。專家表示“在白酒中添加金箔沒有任何作用”,相關企業的“醉翁之意”恐怕是借“酒中漂金”的噱頭,以極低的成本獲取十足的暴利。
如果說此前的“金箔酒”尚屬違規,在整個白酒市場折騰不出什么風浪,那么“金箔酒”一旦得到政府部門的“認可”,這種個別企業的炒作行為就極有可能發展成白酒行業的集體跟風,從而擾亂市場秩序乃至帶壞整個社會風氣。黃金素來被譽為尊貴的象征,許多人對其趨之若鶩,因而添加了黃金的酒也不免成為一種奢侈品,一些人或許會將飲此酒視為有格調、有身份的象征。企業以生產“金箔酒”為能、消費者以喝“金箔酒”為榮,商品的實用屬性異變為“含金量”的比拼,正如之前大行其道的“天價月餅”“天價粽子”,這樣的“酒”不過是奢靡之風的又一注腳。
既然衛計委就“擬批準金箔為食品添加劑新品種”向社會征求意見,那么就應該做好相關配套工作,比如向公眾說明適量純度金箔作為食品添加劑對身體無害,并且進一步解釋作此決策的理由,以消解民眾疑慮。在一個強調市場經濟的社會,任何一個企業的行為必是基于其商業利益,卻往往忽略這些行為可能帶來的社會影響,而政府部門的責任則在于守衛市場及社會底線,對企業的行為予以監管與糾正。黃金入酒既對人無益,又對市場秩序、世風良俗有損,相關部門就應該聽取民意,慎重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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