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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記 1月5日,中組部通報了專項整治超職數(shù)配備干部進展:“全國超職數(shù)配備干部問題整治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截至目前,全國超職數(shù)配備的4萬余名副處級以上領導職數(shù)中,已消化15800 多名,完成近40%”。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等受訪專家認為,超配干部現(xiàn)象之所以成為頑疾,“根子”就在于“官本位”觀念,“破解超配干部問題,首先應該建立能上能下、能獎能罰的良性官場生態(tài),建立官員退出機制。而且,必須‘依法治編’,強化法規(guī)的實際執(zhí)行效果。”(1月6日《新京報》) 2013年起開始的四輪中央巡視發(fā)現(xiàn),31個省區(qū)市中,19個省區(qū)市存在超配干部問題,僅遼寧一地的超配干部數(shù)量就達26272人。至于全國所有超配干部,更是一個難以想象的龐大數(shù)字。而在已“消化”15800多名(完成近40%)的情況下,擬繼續(xù)消化約60%的超職數(shù)配備的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的確彰顯出中組部等部門的決心與魄力 。
問題是,當下的公務員退出機制形同虛設。具體到官員群體,“請神容易送神難”更是一個頑疾。比如,2007年以及2009年,中組部、中編辦等部門都曾推出過超配干部專項清理,但專項行動過后,各地的超配干部迅速反彈,陷入了“越減越肥”的怪圈之中。此輪消化超職數(shù)配備的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采用諸如“瘦身”超配的副秘書長、“末位免職法”,以及要求官員“自愿免職”,具體成效幾何,仍待觀望。
所以,以此輪“消化”全國超配的4萬名副處級以上干部為契機,當盡早建立起具體完善、操作性強的公務員退出機制。原因很簡單,一方面,不管是從具體執(zhí)行還是從最終結果看,不管是“瘦身”副秘書長,還是要求官員“自愿免職”,都顯得涵蓋范圍過于狹窄、現(xiàn)實推動過于緩慢。另一方面,此輪“消化”全國超配的4萬名副處級以上干部,顯然并非需要“消化”的全部,而且在此番“風頭”過后,是否還會出現(xiàn)“越減越肥”的報復性反彈也未可知。在這種情況下,以近期嚴格執(zhí)行《機構編制監(jiān)督檢查工作暫行規(guī)定》、遠期出臺《編制法》為要求,建立起嚴苛而細致的公務員退出機制,事不宜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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