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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12月23日消息 今天,記者從交警部門了解到, 自11月開始,青島公安交警部門按照“五項整治”行動要求,對全市
校車開展隱患大排查行動。截止目前,一個月共查獲涉嫌非法運送學生車輛19輛,其中15輛“黑校車”已被處以1萬元及以上罰款,其余車輛也將面臨嚴厲處罰,行動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12月19日7時許,黃島交警三中隊經過近期摸排張家樓鎮育星幼兒園校車情況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魯BU2133中型客車未取得校車標牌提供校車服務,非法運輸幼兒園孩子,且駕駛人未攜帶駕駛證駕駛車輛,交警部門依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罰款10000元,暫扣車輛,同時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對未攜帶駕駛證違法行為罰款50元,合并后對其處以罰款10050元的處罰。一個月以來,公安交警部門對全市校車開展隱患大排查行動,組織專門警力對所有學校、幼兒園、校車、接送學生車輛開展進行一次大排查、大摸底,全面徹底開展校車隱患排查工作。
據介紹,開展集中整治期間,交警部門主要針對正規校車、非法營運的“黑校車”、以及接送學生的私家車輛進行嚴格檢查。按照法律規定,提供接送學生服務的正規校車應當持有政府許可、交警頒發的校車標牌,車上每個座位都應該配有安全帶、車上還應配置護導員、逃生錘等。連日來,青島全市交警部門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強化對接送學生車輛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和對“黑校車”查處,同時,加強學生上下學時段和校園周邊道路的巡邏管控,查處接送學生車輛超員、超速、假牌假證、無牌無證以及報廢車、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車輛搭載學生等交通違法行為。
12月12日上午7時許,正在營海鎮營里路巡邏的交警膠州大隊執勤五中隊民警發現一輛銀色面包車內人頭攢動,涉嫌超員行駛,隨即攔下例行檢查。當打開車門時,里面的場景著實讓民警吃了一驚:小小的車廂內擠滿了學生,兩人的座位擠著三四個孩子,后座的幾名兒童緊緊的擠座在一起。經過清點,荷載7人的面包車,竟然坐了11個人,這還不包括駕駛這輛面包車的駕駛員張某某本人。而且車內雜亂無章沒有任何的保護措施,一旦遭遇緊急剎車或其他意外情況,后果將不堪設想。
經了解,駕駛人張某某上所載均為附近村莊家長沒有時間接送上下學的學生,該地區道路比較狹窄,在經過村莊時,遇到急轉彎、急剎車的情況,極易造成交通事故。民警當場對張某某和學生進行了安全教育,由于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定給予張某某罰款200元記6分的處罰,并責令駕駛員定期到中隊進行交通安全學習。此外,根據《校車管理條例》,無校車資質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交警部門還將對其處以罰款1萬元的處罰。
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交警部門將定期通報“黑校車”查處情況,并對這些車輛進行曝光,如果市民有這方面的線索,歡迎撥打122為警方提供線索。根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款規定,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提供校車服務,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該機動車,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通訊員 陳剛 欒心龍 文
徐圓 附:近期查處的15起“黑校車”違法 1、平度市新河鎮新河幼兒園西側南北路,魯UD4093中型普通客車,違法行為: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的交通違法行為;作出的行政處罰:對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違法行為給予罰款200元的處罰;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的交通違法行為給予罰款10000元的處罰;駕駛員記6分。
2、2014年12月5日17:20,218省道89公里處,魯BW5159 普通中型客車 ,違法行為: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的交通違法行為;作出的行政處罰:對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違法行為給予罰款200元的處罰;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的交通違法行為給予罰款10000元的處罰;駕駛員記6分。
3、2014年12月19日7時許,黃島交警三中隊在張家樓鎮珠陽路查獲魯BU2133中型客車,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服務,非法運輸幼兒園孩子,且駕駛人未攜帶駕駛證,依據《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第一款、《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依法暫扣車輛,處以罰款10050元的處罰。
4、2014年12月2日8時10分左右,交警萊西大隊民警在轄區官東路執勤時,查扣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的車輛魯B17S07(駕駛人褚國興),處以1萬元罰款。
5、2014年12月2日8時10分左右,交警萊西大隊民警在轄區官東路執勤時,查扣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的車輛魯BL863K(駕駛人趙許先),處以1萬元罰款。
6、2014年12月8日上午7時20分,交警萊西大隊民警在萊西城區青島南路與岸芷汀蘭小區南路口處查扣一輛無校車標牌接送學生校車,駕駛人張志廷,車牌號魯BX0865,對車輛管理人(學校負責人)罰款1萬元。
7、12月12日上午7時許,正在營海鎮營里路巡邏的膠州交警大隊執勤五中隊民警查獲車號為魯BYE223的小型面包車非法運送學生,且超員20以上。民警當場對張某某和學生進行了安全教育,由于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之規定給予張某某罰款200元記6分的處罰,并責令駕駛員定期到中隊進行交通安全學習,并按照《校車管理條例》,無校車資質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對其處以罰款1萬元的處罰。
8、12月1日,駕駛人紀天輝駕駛車號為魯B9FM06車輛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處以罰款1萬元的處罰。
9、12月2日,駕駛人于華德駕駛車號為魯B5DA70 車輛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處以罰款1萬元的處罰。
10、12月1日,駕駛人石瑞杰駕駛車號為魯BK6708 的車輛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處以罰款1萬元的處罰。
11、12月2日,駕駛人王清亭駕駛車號為魯B36578的車輛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處以罰款1萬元的處罰。
12、12月1日,駕駛人薛元帥駕駛車號為魯B726E7 的車輛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處以罰款1萬元的處罰。
13、12月2日,駕駛人陳正禮駕駛車號為魯B02X53的車輛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處以罰款1萬元的處罰。
14、12月5日,駕駛人王海明駕駛車號為魯BN3215的車輛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處以罰款1萬元的處罰。
15、2014年12月19日上午7:50分,交警李滄大隊民警在四流中路興華路路口查獲一輛車號為魯B68182非法營運校車,駕駛員名叫郭永紅,車上滿載幼兒園學生,經查該車屬于李滄區郭永欣家庭托管班所有,手續不齊全,存在安全隱患。民警依法對其查扣,并按規定罰款10000元。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