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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朝清 近日,河南鄭州市的張女士反映,半個月前,她在使用網銀充話費時,本想充500元,一不小心充了5萬元。事后,張女士一直向運營商索要多充的49500元,但一直未果。運營商表示,目前已經向上級反映,并加急處理,是否能退還,不能確定。 使用網銀充話費,在無形之中建構了消費者與通信公司之間的契約關系。通信公司為消費者提供信息服務和技術支持,消費者為此支付費用。消費者“誤充話費”盡管屬于個人疏忽,通信公司作為利益相關者,依然有退還消費者相關費用的道德責任和法律義務——契約關系以自主自愿為基礎,“誤充話費”顯然違背了消費者意愿,需要進行糾偏。
更何況,退還49500元并不會對通信公司造成利益損失,只不過是增添了售后服務的工作量而已。“誤充話費”并非個案,通信公司為何缺乏制度化、規范化的處理舉措?在不充分競爭格局下,傲慢與勢利也就層出不窮了;話費只要進了通信公司的口袋,再想拿出來無疑需要九牛二虎之力。
古今中外,經濟行為總是嵌入到特定的社會網絡結構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的行為不僅對我們的生活質量產生影響,也對我們的生活方式和行為模式產生影響,更會對我們的價值觀念產生影響。企業不僅要用他們的經濟行為影響社會,也應該用他們所承擔的社會責任意識來影響經濟行為,進而影響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就此而言,“誤充話費”不僅見證著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和智慧,也考驗著企業對社會責任的堅守和履行。
在消費者權益越來越受重視的當下,“誤充話費”既是風險社會的縮影,也是企業社會責任的一塊試金石。面對消費者正當、合理的利益訴求,通信公司體現出大型企業應有的責任和擔當只是第一步。只有建立制度化、規范化的退費措施,才能終結老百姓“誤充話費”訴求無門的無奈和艱辛。(作者系高校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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