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李紅梅 近日,財政部公布前三季度稅收收入情況分析。其中,個人所得稅前三季度實現5697億元,同比增長12.4%,遠遠超過整體稅收7.4%的增速,個稅占稅收總收入的比重為6.3%,比去年同期提高了0.3%。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近日表示,個稅的功能首先是籌集財政收入,我國基尼系數為0.47,通過在全部稅收中占比為6%~7%的個稅來調節收入分配不公,不大現實。(11月11日《21世紀經濟報道》) 個稅不公已經成為一個“老話題”,隔不了多久就會被拿出來討論一番,但令人無奈的是,個稅改革卻遲遲沒有實質性進展。個人所得稅法從1980年頒布至今,已經歷6次修訂,最近3次調整都將提高免征額作為核心內容。2011年9月,最新修正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個稅免征額從2000元提高到3500元,使得個稅納稅人群從8400萬減至2400萬,工薪納稅人群從28%下降到8%。2011年10月,個人所得稅實現收入352.37億元,同比減少11億元、下降3.1% ,環比減少99億元、下降22%。如今3年過去了,個稅規模又迅速膨脹。財政部公布的財政收支情況顯示,今年7月,個人所得稅實現收入538億元,同比增長9%。
按照制度設計的初衷,個稅被賦予了“抽肥補瘦”、促進社會公平的使命,但現實中個稅不僅沒有起到調節貧富差距的作用,反而將征收的主要目標對準了收入來源單一的工薪階層,演變為“工薪稅”。目前,我國個稅采用分類征收的辦法,應稅項目分為工薪所得 、稿酬所得、勞務所得、財產租賃所得 、股息紅利所得、財產轉讓所得等11類。其中,工薪所得稅由單位代扣代繳,逃稅可能性低,征收成本也低,在全部11類所得稅中占大頭。財政部數據顯示,2012年個稅總收入為5820億元,其中工薪所得稅3577億元,占比超過60%。
總體來看,目前我國個稅運行的問題主要是“底數不清、征收不力、調節不當”。雖然個稅僅占我國整體稅收的6%~7%,比重并不大,但對于工薪家庭而言,每月幾百甚至上千元的稅卻相當沉重。因為工資薪金增長的同時,生活成本也不斷提高,再加上還房貸、子女教育、贍養父母等支出,工薪階層不堪重負,減稅的呼聲日益高漲。有人指出,3500元的個稅免征標準如今已經顯得過低,呼吁繼續提高個稅免征額;也有觀點認為,個稅未充分考慮家庭負擔因素,應當將交通費、房租、房貸按揭等計入扣除額度。
個稅征管應克服“懶政”心理,不能光圖省事,在拿死工資的工薪族身上“薅羊毛”。在個稅法出臺的上世紀八十年代,個人收入來源主要是工薪所得,圍繞工薪征收個稅無可厚非。但現在諸如資本、技術、管理等收入占比加大,不斷拉開收入差距。這種情況下,個稅改革要最大限度發揮個稅調節收入分配不公的作用,加大工薪之外其他收入的個稅征管力度,嚴控不依靠工薪所得的高收入人群逃稅。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全面深化改革決定指出,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個稅改革的大方向早已明確,相關部門理應順應民意,盡快出臺具體的改革措施,并付諸實施。
半島網辣蛤蜊評論(
http://925eat.com/lagala/)原創作品,轉載請注明來源。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