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0月31日訊(記者 王媛 許乃丹 實習生 王瑤) 11月1日起,按照《關于實施黃標機動車區域禁行的通告》,市南區等六區的建成區將禁止本市和外地黃標車通行,至此,島城對黃標車從“限行”正式過渡到“禁行”。同時,正式啟動對國Ⅱ排放標準黃標車的提前淘汰補貼政策,這是島城首次對國Ⅱ標準黃標車進行資金補助。
所謂黃標車,是指污染物排放達不到“國Ⅰ”標準的汽油車和達不到“國Ⅲ”標準的柴油車。《通告》規定,自2014年11月1日起,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青西新區和城陽區的建成區禁止本市和外地黃標車通行。對違規駛入禁行區域的黃標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每輛機動車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
從11月1日起,青島城區和高速公路將全天禁止黃標車通行,屆時將通過交警在路口查處和智能交通監控設備對黃標車進行自動識別和抓拍兩種方式,查處違反限行的黃標車。據統計,截至2014年7月1日,青島市共有黃標車102897輛,單位車輛53969輛,個人48928輛,其中營運車輛27272輛。要求2014年下半年要淘汰現有黃標車數量的40%(41159輛),2015年完成全部黃標車淘汰任務。目前,青島市已完成黃標車淘汰34226輛,距離要求的數量目標還有一定差距。
《國Ⅱ排放標準黃標車提前淘汰資金補助意見》也于11月1日起全面執行。凡是在青島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青西新區(不包含原膠南市)登記上牌,2014年11月1日~2015年10月31日期間提前淘汰的國Ⅱ排放標準的柴油車可申請資金補助,補助金額為6000元至18000元不等。
凡屬于國Ⅱ排放標準的柴油車,不包括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和摩托車;意見出臺前已在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含青島高新區)、青西新區(不包含原膠南市)登記上牌的;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為個人、個體工商戶、企業和其他非財政供養的社會組織的;在國家強制報廢日期之前,且非因自然報廢或交通事故等導致直接報廢的車輛,可以享受提前淘汰補貼。
11月、12月兩月期間,國Ⅰ、國Ⅱ兩個排放標準黃標車補貼政策“雙軌”并行,國Ⅰ黃標車補貼進入尾聲,車主要及時到所在轄區黃標車補助申領窗口辦理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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