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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易 10月5日晚,中國福利彩票雙色球游戲進行第14115期開獎,當期雙色球頭獎爆出107注,單注獎金為520萬多元,其中山西獨攬101注,全部落在太原市同一家站點,其中100注為一張200元單式100倍投注彩票所中,獎金5.2億元,是中國彩票史上第三大獎。 雖然本次中獎金額并非中國史上最高,但其引來的質疑聲卻堪稱前所未有。從微博、微信到網絡論壇上,相關新聞后面評論都呈現一邊倒的趨勢。對于相關部門來說,這樣的情形應該引起反思了。千萬別忘了,在我國,彩票具有鮮明的公益性質,它本身就是國家為募集社會公益資金而特許發行的一種憑證。
質疑焦點在于中獎者信息不公開,特別是那些摘得數億元大獎的神秘中獎者,更成為眾矢之的。有網友總結出相應巨獎得主的幾個特點:“1.都不在自己家或單位附近投注;2.投注點及附近的人都不認識他;3.都是幾十注、上百注地投,仿佛知道自己必中一樣;4.都從不露面,偶爾現身也是戴著面具領獎?!边@樣的敘述似乎已流于戲謔,但只要查一下相關新聞,就會發現很難完全推翻。
可以說,這已不僅僅是哪個人的羨慕嫉妒恨,而是已經成為一種輿論。誰都知道,中大獎是一件超低概率的事兒,看大獎旁落而心生怨言似乎也理所當然。但當大批的人一齊表示質疑,并且矛頭對準了“恰巧”掏空累積數億元獎池的神秘人時,這種聲音就不應該再被無視。畢竟,獎池中的錢都是彩民前前后后參與累積的,彩票游戲的規則也向來都是公平、公開的“博運氣”,由此,參與者要求公布中獎者信息,也可謂順理成章。
目前的彩票中獎者信息保密的確有章可循,但面對客觀形勢,是否也該與時俱進地進行調整了?2009年施行的國務院《彩票管理條例》規定:彩票的發行、銷售和開獎,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彩票發行機構、彩票銷售機構應當及時將彩票發行、銷售情況向社會全面公布,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但該條例同時也規定:“應當對彩票中獎者個人信息予以保密”。不難理解,這一規定的目的在于保護中獎者的個人隱私和安全。只是,當這一“隱私保護”的條款,讓公眾對彩票本身的公正性產生質疑的時候,該不該予以修訂呢?
公布中獎者信息,也并非是什么創舉。在歐美一些國家早就有相應規定,美國一些州更明確要求公開獲獎者身份。這就意味著,中獎者拿了公眾的錢,也就應該遵從公共財產管理的透明性,讓渡部分隱私權。換句話說,就是很多中國人所擔心的,可能會有綁架勒索、親戚上門、生活被打亂等風險,這種風險與中大獎本身是相關聯的。中獎者可以努力通過法律手段予以規避,也可以壓根兒就不參加這一游戲。這就是一種選擇。在一個法治國家,也應該相信,即便中獎者信息公開了,天也根本塌不下來。
當然,相關部門也可以“極度自信”地置公眾呼聲于不顧,任由這樣的巨獎彩民繼續神秘下去,但彩票的根基就有可能動搖,彩民也有可能選擇“用腳投票”。那樣,損失的就不僅僅是彩票和相關部門的公信力,還將會殃及相應的公益事業。千萬別忘了,紅會的教訓就擺在前面。那樣慘痛的例子,有誰愿意看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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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