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薛易
也要預防這一善政在學校的具體實施中走樣。必須進一步完善監考制度,避免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作弊。根據新政策 ,學生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有三門成績要計入高考,這也就意味著以往的“會考”也就有了高考性質。而在這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學生所在中學是否會縱容作弊?出現這種情況,高考成績就會被“注水”,不得不防。 9月4日上午,《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印發。根據實施意見,高中將不再分文理科;明年起取消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加分項目;嚴格控制自主招生規模;推行高考成績公布后填報志愿;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2014年啟動試點,2017年全面推進,2020年基本形成。
此次的實施意見無疑是對現行高考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整體來看,此次高考改革有諸多亮點。比如,公平仍是本次改革的一大亮點。其中包括區域公平,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城鄉公平,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還有明年起取消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加分項目;嚴格控制自主招生規模等。這些都旨在維護高考這一我國最重要人才選拔方式的公平性。
本次改革最受關注的一點,在于取消高中文理分科。此后的高考成績將一改往年的構成,用一個公式來表示的話,大體就是“高考總成績=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數外(外語可考2次)+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隨學隨考,學生從史、地、政、理、化、生等科目中自選3門成績計入總分)”。
這一調整增加了學生的選擇,有利于促進學生個性發展。多年來的文理分科,致使學生被人為地劃分為兩類,造成知識結構不健全。而根據新的政策,學生可以涉及更多的知識面,在有了相應了解之后,可以專攻自己感興趣的科目。這就給了學生更多的選擇自由,方便其“成為自己想要成為的那種人”。這種人性化和差異化,向來是我們的考試制度所欠缺的。
然而,也要預防這一善政,在學校的具體實施中走樣。一些學校在長期應試教育的積習中,為追求升學率,已形成了應對政策的“對策”。比如,以往有的學校會“瞞天過海”,從高一就開始悄悄分科。謹防在這種思維下,一些學校從高一開始,就讓一些學生除語數外之外,只學三門功課。因為這種投機,學生的知識面反而會更窄,這也是一種戕害。
必須進一步完善監考制度,避免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作弊。根據新政策,學生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有三門成績要計入高考,這也就意味著以往的“會考”也就有了高考性質。而在這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學生所在中學是否會縱容作弊?出現這種情況,高考成績就會被“注水”,不得不防。對此,一方面,要健全誠信制度,加強考生誠信教育和誠信檔案管理;另一方面,也要加大違規查處力度,加強考試招生全程監督,嚴懲舞弊責任人和單位。
還有,保證高中與高校合理銜接,避免二者出現錯位。在新的考試制度下,高校會不會設第二條門檻,對高考科目提出自己的具體要求,這是一個問題。比如,高校考古專業,會不會要求考生成績中包括歷史、地理和生物?這種要求也不能說不合理,卻會對考生形成極大限制。諸如此類細節問題,在新的高考政策全面推行之前,必須給出解決方案。
高考是教育的指揮棒,政策調整至少會影響一代人。我們歡迎高考進一步改革,推陳出新,更期待其在不斷修訂中早日完善,以免學生被誤傷,也讓素質教育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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