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有市民反映稱李滄區
瑞康花園小區
物業不打掃衛生,門鈴、路燈壞了也不管。19日上午,記者來到這個小區了解情況。原來,在2013年小區業委會改選后,廢止了前自治模式,在資金投入,辦公用房的交接問題上,并未與之前的管理小區的業主達成共識。原來兩個月之前,小區更換物業,新物業進入小區后,與之前管理小區的業主之間交接出現了問題,物業費收不上來,業主也不掏錢,就出現了現在的局面。
新物業工作難開展 19日上午,記者從萬年泉路上的入口進入小區,小區大門緊鎖,在側門處供居民進出,門口保安并未阻止記者進入小區。小區內的樓房樓層并不高,較為分散,樓與樓之間都有植被,記者發現,植被中確實雜草叢生。在小區另一個大門處,記者見到了現在的物業(祥德物業)的周經理。
從周經理口中,記者了解到,瑞康花園出現這些問題,原因并不簡單,“物業進入小區時,放在面前的是一堆爛攤子。居民反映的路燈問題,在進駐小區之前就已經存在,路燈屬于公共物品,需要由業主平攤費用,物業還處在爭取業主信任的階段,沒開始收物業費,并沒有錢去修理。”
周經理介紹,“而對于門鈴問題,也應由單元內的全體住戶平攤修理費用,現在的問題是業主不愿掏錢,也沒法進行修理。”說到小區里垃圾不清和雜草叢生問題,周經理感到無奈,“16日的時候已經將小區里積存的垃圾全都運了出去。19日上午還親自修剪小區內的草坪,并從當天開始,陸續將小區內的草坪修剪完。”
說到困難,周經理表示,“物業剛剛進來,部分業主并不認同,物業費不好收,小區里的地下車庫還未從前管理者手中收回,而前管理者不滿意現業委會的管理,質疑物業進駐小區的合法性,在交接上,也存在一些問題,一直在僵持著。”
車庫該誰管理是焦點 在小區的公示欄里,記者看到一份7月5日的現業委會的告居民書,內容大致為小區自治以來,在某業主管理小區時效果非常不好。新一屆業委會要求該業主交出車庫管理權,該業主一直在推脫,稱車庫是開發商的,與小區并無關系。小區現業委會經過努力,得到了開發公司授權,但該業主拒絕向現業委會授權的物業公司交付地下車庫的管理權。
記者了解到,瑞康花園從2006年開始,一直施行業主自治,2009年,小區前業委會找到小區業主孫先生,委托他管理小區物業。8月19日中午,記者在地下車庫的辦公室見到了孫先生,孫先生說,“小區里的車庫因為某些原因,并沒有驗收,仍屬開發商所有,車庫是由開發商授權給業委會‘守護’,2009年我取得前業委會授權來管理小區物業,之后將封著的車庫破開投入使用,前業委會與開發商達成協議,車庫由我管理。”
2013年10月份,業委會改選,孫先生表示,“當時什么說法也沒給,直接就讓我走人,不再管理物業上的事。”之后現業委會開始自治,2014年5月底,新的物業公司得到現業委會授權,于6月初進入小區。交接工作時,又因為交賬時賬目不清,辦公用房等問題,并未交接完全。
記者了解到,6月15日,開發商曾有一份授權委托書,將小區內地下車庫管理權授權給了現業委會。6月29日,現業委會發布一份決定,將地下車庫一切管理事項交與祥德物業公司。
孫先生表示,自己并不認可開發商這份委托書的真實性,并以委托書與小區平面圖上開發商的公章作為對比,認為這份委托書上的公章系偽造。而記者了解到,小區內地下車庫車位雖然出租出一部分,但開發商在2010年6月份曾發出一份通告,稱該車庫未進行工程驗收,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使用和對外租賃。
一方面是物業公司稱取得業委會授權,一方面孫先生不承認授權,車庫遲遲未進行交接。
街道辦:暫無解決方法 從現業委會副主任于先生處,記者得知,“現在的物業公司是有合法手續的,是業委會通過入戶征求意見,取得大部分業主支持后聘請的,而地下車庫的管理權,業委會也已經從開發商處取得授權,并委托給物業管理。而前業委會因為已經不存在了,現在授權在現業委會手中,管理權應屬于現業委會。目前來看物業公司還不錯,正在考察。”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主告訴記者,“現在小區里有兩種意見,一種是支持現在的業委會,一種是支持孫先生,對于車庫的問題,目前還沒有很好的解決方法。”
記者隨后咨詢李滄區物業管理辦公室相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并沒有瑞康花園物業公司的備案,具體情況還需咨詢浮山路街道辦事處。而在浮山路街道辦事處街政科相關工作人員處,記者得知,地下車庫誰來管理,得看車庫的權屬單位是誰,如果權屬單位是開發商,則開發商有權力將車庫授權給其他單位個人進行管理。如果車庫由小區共攤,則屬全體業主進行管理。
而街道辦城管科工作人員表示,因為之前瑞康花園開發商注銷了公司,而孫先生管理小區物業時自負盈虧,加上賬目交接上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地下車庫由誰管理,目前還沒有一個有效解決方法。
瑞康花園的問題如何破解,地下車庫問題何時解決。本報將繼續關注。文/圖 記者 李金星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