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8月13日訊(記者 張永平) 13日,記者從日照市質監局獲悉,第三屆日照市
市長質量獎的評選工作開始,以表彰為日照市質量振興、質量強市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
據悉,申報第三屆日照市市長質量獎的組織 ,應符合以下條件:在日照市行政區域內,依法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正常運行4年以上;建立了有效運行的質量管理體系,形成了自我完善的持續改進機制,在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方面取得突出成效;認真貫徹GB/T19580《卓越績效評價準則》,積極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質量效益突出 ;近3年來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和質量水平位居國內或省內同行業前列;品牌優勢突出,社會美譽度高,具有良好的質量誠信記錄;省級以上名牌產品生產企業和服務名牌企業、馳(著)名商標企業可優先列入評審范圍;近3年內無重大的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等事故,無因組織責任導致的服務對象、用戶(顧客)投訴的突出問題;無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等。
申報第三屆日照市市長質量獎的個人,應符合的基本條件有:從事或涉及質量工作5年以上;具有較強的質量意識和創新意識,對質量振興事業有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在履職的工作崗位或從事的質量領域為質量振興做出了突出貢獻,且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質量效益和社會效益;有較高的社會認同度,質量工作業績得到群眾的普遍認可;個人所屬的組織近3年內無重大的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等事故;個人無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本次申報工作鼓勵質量管理理念先進、技術創新能力強的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企業申報;鼓勵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創新能力強、質量管理水平高、成長性較好的中小微企業申報;鼓勵質量管理理念鮮明、品牌優秀、追求卓越、績效突出的現代農業龍頭骨干企業、現代服務業企業申報。嚴格限制在安全、環保、產品質量等方面存在較大風險和隱患的行業以及高能耗行業企業申報。在個人申報方面,重點考慮為質量提升、質量發展、質量進步做出突出貢獻的各行各業一線員工、質量管理人員和科研人員。
自愿申報第三屆日照市市長質量獎的組織和個人,應于2014年9月1日前向所在區縣(日照經濟開發區、山海天旅游度假區、日照國際海洋城)質量興區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申報材料。各區縣于2014年9月5日前,將有關材料報日照市質量強市及名牌戰略推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照市市長質量獎推薦和評審工作堅持科學、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不向申報組織和個人收取任何費用,對弄虛作假 、營私舞弊的申報組織或推薦單位,取消其申報或推薦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