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30”碰瓷案件中,大罐車距離騎車人一米多的時,他便開始作倒地狀,而這整個過程都被監控攝像頭拍下。
模擬碰瓷常見手法1:斜插到車頭前,故意倒地 攝影:賀輝
模擬碰瓷常見手法2:故意與機動車迎面相撞 攝影:賀輝
模擬碰瓷常見手法3:趁機動車低速倒車時,撞向車尾部 攝影:賀輝
大眾網濟南8月13日訊(記者 賀輝)日前,濟南天橋區發生了一起“碰瓷”案件,一名男子酒后騎電動車自己倒地,卻報警稱是被一輛大罐車撞倒。針對碰瓷案例,濟南天橋交警發布防“碰瓷”提示,提醒廣大司機朋友們遇到類似情況注意保留證據、拒絕私了。
7月30日凌晨3:00左右,天橋交警接到報警,報警者稱自己在清河南路和標山橋交叉口被一輛大罐車撞倒。交警趕到現場后,發現報警人渾身酒氣,走路搖搖晃晃,并承認自己喝酒。查看事故現場后,交警發現電動車倒地位置距離大罐車輪跡一米多,且兩車上都沒有刮擦痕跡,交警覺得很蹊蹺,便調取周邊監控。
通過查看監控,事情的結果出人意料:報警男子將電動車停下后自己倒地,倒地時大罐車距他一米多,兩車完全沒有接觸,他只不過演了一出拙劣的“碰瓷”。但該男子仍一口咬定是被大罐車碰倒,交警勸導無效,轉交派出所處理。由于未造成詐騙的既成事實,派出所民警依法對該男子進行了批評教育。
針對“碰瓷”的案例,為了使廣大駕駛員深入了解這種詐騙行為,民警在天橋交警大隊現場模擬了幾種常見的“碰瓷”手法:騎電動車或自行車從機動車后面追上,斜插到車頭前面之后故意倒地;步行與低速行駛的機動車故意迎面相撞,然后假裝倒地;趁機動車低速倒車時,騎車或步行撞向機動車尾部,然后故意倒地;
另外,根據交警部門長期辦案積累的經驗,“碰瓷”者大多數選擇在路面巡邏警力較少的時間段,主要集中在中午、晚間。而且通常都選在丁字路口或十字路口轉彎的地方,行人、車輛較多的地方,發生“車禍”前車速往往已經降了下來,不是很快。“碰瓷”者大多駕駛非機動車或步行,趁車輛靠邊、倒車、掉頭時機,找機會去撞車。
據交警介紹,如果掌握一些防“碰瓷”的方法,就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煩,還自己一個清白。濟南天橋交警大隊副大隊長陳勝告訴大眾網記者:由于交警部門在道路上安裝的監控攝像頭有限,并不是每個“碰瓷”事件都能像7·30清河南路案例一樣被監控記錄下來,因此機動車安裝一部行車記錄儀就顯得非常重要。這不僅能在遇到“碰瓷”時為交警斷定事故責任提供證據,還自己一個清白,而且在遇到“扶不扶”的難題時,駕駛員想助人為樂也能避免后顧之憂。
如果不幸被“碰瓷”,一定不要慌張,交警部門提醒駕駛員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要及時報警。當人與車發生事故后,發現有人員受傷,一定要及時報警。看到駕駛員報警后,“碰瓷”者在心虛膽怯之下,往往會終止違法犯罪行為。特別是遇上“碰瓷”專業戶,這招更管用,因為交管部門都會留有他們的案底。
二是保留好現場證據。如果沒有安裝行車記錄儀,或周邊沒有監控攝像頭,要盡量留住目擊證人,切勿私自移動現場。夜間發生事故不要急于下車,弄清情況確認安全后再下車處理,發現異常要及時報警求助。
三是謝絕“好心人”調停,拒絕私了。駕駛員要以足夠好的態度去爭取圍觀群眾的同情,不要聽信“好心人”的調停,拒絕“私了”,所謂的“好心人”有可能就是“碰瓷”者的同伙。
四是將傷者帶至醫院檢查。事故專家稱,發生事故時,一定要堅決先去醫院為傷者檢查,否則賠款免談;同時盡快通知你的車輛所在的保險公司,以便避免或減少自己的損失。
同時,民警告誡有“碰瓷”想法的人,“碰瓷”是一種詐騙行為,如果已經構成既成事實,情節輕微的會被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觸犯刑法,將被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