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物業管理得怎么樣,交
物業費的時候,居民都不敢延遲,甚至提前交。”11日,九水東路
山河城海洋公園小區的居民向本報新聞幫熱線96663反映,該小區的門禁卡與物業費捆綁,只要不按時交物業費,門禁卡就失效,曾有居民在大冬天被擋在單元門外。對此律師認為,將物業費與門禁卡綁定在一起,物業無權這樣做。目前,李滄區物業辦已介入此事。
不交物業費進不了單元門 市民王女士住在山河城海洋公園小區,上個月剛交了第三季度的物業費,不過交上錢后,她越想越窩心。她撥打本報熱線反映,雖然對物業服務不滿意,但是物業費卻不敢不交,不交物業費就用不了門禁卡。她說,有一次在冬天被居民樓單元門“拒之門外”,從那以后她再也不敢欠費了。“那天很冷,我下班回到家都晚上8點多了,但用門禁卡怎么也打不開單元門 ,最后就等到有人出來才回家的。”王女士以為門禁卡壞了,后來才知道,原來是因為沒有及時交物業費:門禁卡與物業費“綁定”在了一起,只要沒交物業費,居民手中的門禁卡就失去了作用,后來交了物業費,門禁卡就恢復了正常。
10日下午,記者來到該小區,看到居民們在進入居民樓前,都要拿出一個小的卡片放在門口的一個小機器上,接著就聽見鎖打開的聲音。一名剛剛買菜回來的男子告訴記者,物業費與門禁卡的確“綁定”在一起,“你看小區里已經貼出來提醒,要交物業費了,如果不及時交,就會‘服務受限’,那個意思就是要打不開門了。”
居民質疑物業做法 “小區鄰居基本都知道這件事了,所以很留意物業費什么時候交,就擔心哪一天忘了交,連自己的家門都進不去了。”小區居民告訴記者,雖然他們作為居民都該交物業費 ,也愿意交這筆錢,但這樣的一個方式讓居民覺得不對勁。王女士說,在幾天前她與鄰居聊天,說起新小區難免存在一些問題,很多時候要找物業處理,這種時候,物業不積極處理就會影響到日常生活。“物業就是給居民服務的,要是服務不好的話,我們就有理由拒交部分物業費。但我們這里卻不行,即使出了問題,還是要乖乖交錢。”
記者采訪中了解到,目前情況下,居民都覺得不是在接受物業服務而是在接受物業管理,“房子是我們買的,即使我們不交物業費,物業也該通過合法的渠道來索要,他們有什么權利不讓我們進自己的家門?”因此,有居民看來,將物業費與門禁卡“綁定”,即是逼迫居民必須按時交費,這樣做損害了居民的利益。
“不交費我們也得給開門” 記者也聯系到了海洋公園小區的物業,據該物業負責人于先生稱,小區的門禁系統與業主交納物業費之間存在一定關聯,如果因為沒有按時交納物業費,那么門禁系統在使用期過了之后,門禁卡將自動失靈,“這個主要是提醒業主要按時交納物業費。”于先生稱,如果業主因為對物業服務存在不滿,可以到物業公司進行溝通,將自己的問題反映出來由物業公司幫忙協調解決,“哪怕是業主執意不交物業費,那這個門還是要開的。”
針對該小區的問題,記者聯系到了李滄區物業辦,一位李姓工作人員表示,不少小區都存在此類的問題,業主接受物業服務,理當交納物業費,但是物業也沒有權利阻止業主進入自己購買的房屋,哪怕是沒有按時交納物業費 ,“其實出現這種問題,主要是業主與物業之間缺乏溝通,雙方之間還是需要相互諒解。”
李先生表示,如果有市民遇到因為沒有交納物業費而導致物業公司拒絕給開門的問題時,可以直接撥打青島市政務服務熱線12345反映,也可以撥打物業辦投訴。
律師物業實際上無權這樣做 對此,山東雅君律師事務所的谷元山律師認為,單元門屬于該單元內業主共有,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在公共區域內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屬于業主共同決定的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也就是說,物業公司無權擅自給小區大門 、單元門、電梯等設施設備安裝門禁卡、電梯卡。
谷律師認為,一些小區在交付時便安裝了此類門禁設施,并將門禁卡與物業費進行了捆綁,這就需要得到業主大會的認可,即召開全體業主大會,業主們表示可以讓門禁卡與物業費捆綁,那么該方式可以繼續,否則,物業服務企業就得拆除門禁卡,或是解除門禁卡與物業費的捆綁。如果門禁卡捆綁物業費的行為不能得到業主的同意,同時物業企業還堅持這種方式,管理部門應當責令物業企業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記者 林剛 韓小偉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