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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傳濤 據《沈陽晚報》報道 ,8月6日下午,沈陽進行地稅發票2014年第八期搖獎,結果顯示:一等獎,遼寧廣告職業學院,開票時間6月16日。據遼寧廣告職業學院相關負責人劉老師介紹,學校是7日從稅務部門獲知中獎消息的,校方立即與沈陽市地稅局取得聯系,核實無誤后 ,立即給中獎學生打電話報喜。據了解,該在校大學生家境貧寒,得知消息后,還以為是欺騙電話。 交5800元學費,中80萬大獎——這種故事聽起來就像傳說。更多的人,聽說過或經歷過的中獎故事可能僅僅在于“中了5塊錢”的發票獎。不過,獎金無論是多是少,哪怕是吃方便面吃到了鹵蛋,都會給人一定的意外和驚喜。至于寒門家庭,能夠因為這80萬獎金改善生活質量,則也算稅務中獎機制的另一份功績。
不過,遺憾的是,有些城市都取消了“有獎發票”。至于取消“中獎發票”的原因,相關部門之前給出過一些解釋,比如,現在國民的納稅意識已然提高了許多,而且,已經經過了“費改稅”時期的陣痛;再者,當下的納稅機制已經越來越完善,只要開發票,納稅就會自然而然地發生。因此,之前用物質獎勵、設立“中獎發票”等方式提高納稅人納稅意識的做法,已然沒有那么必要了。
筆者要說的是,稅收的基本原則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中獎發票”其實是一種非常實際地回饋納稅人的形式。即便是小額獎金,也會讓中獎的納稅人感覺到自己是被眷顧的幸運兒,幸福指數也會陡然上升。如果僅以現實因素計而取消“中獎發票”,則功利十足,甚至還有點過河拆橋的味道。誠然,消費者索要發票應該成為一種消費習慣,可這種消費習慣也是需要慢慢培養的,也需要物質刺激。從這個意義上說,用“有獎發票”就是一種好舉措。這應該得到繼續推行,而不能無故取消。不過,需要指出的是,“有獎發票”中獎,是可遇不可求,能中獎最好,而不能中獎也無妨,而能夠開發票,則是多了一個中獎的希望,如果不開票,則就減少了一次可能中獎的機會。(時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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