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6月18日訊(記者 許乃丹) 宋女士和男友通過網絡租到了一套房子,沒想到搬家當天發現被騙了,情急之下急忙報案。6月17日,在市南公安珠海路派出所民警的幫助下,抓到了利用假身份證和假房產證
租房的吳某和張某,成功追回 12000余元。審查中民警還發現,這個女騙子在煙臺老家,拿小姨的房子“試手”成功后,又跑來青島如法炮制。
“為了租個合適的房子,我倆半個多月沒閑著。”租房的宋女士告訴記者,房源信息是她6月9日在58同城網站上看到的,由個人發布的租房信息。為了盡快把房子定下來,6月10日一早,她和男友王先生便前往香港花園看房,房子大小合適,價格也合理,兩人非常滿意。看過房主“王麗”的身份證和房產證后,當即簽訂租房協議,交了2萬元租金。
“401的房東是個老太太,不是年輕人,而且她家房子不打算繼續租了。”6月12日,宋女士和男友帶著行李來到香港花園時,物業好心的提醒,讓他們意識到上當了。“幸虧簽合同時,我多留個心眼,悄悄地用手機給房東拍了個照片。”宋女士向民警提供了照片。珠海路派出所民警又調取宋女士當天取錢給“房東”時的監控,并對附近酒吧進行人員排查。沒過多久,鎖定了曾在酒吧工作的吳某為重大嫌疑人,于17日在旅店內將其抓獲。經吳某供述,參與詐騙的還有她的同事張某。同日,民警也將張某抓獲歸案。
“我手頭上沒錢,也沒有工資,我實在熬不下去了。”張某供述,從煙臺來青島,在酒吧工作兩個月沒發工資,她便打起了租房的主意。“這個房子是酒吧的客人租給我的,我也不知道租期有多久,我只想著通過租房騙點錢花花。”張某表示,她花了400多元辦了假的身份證和房產證,由吳某出面帶著看房收租金。短短五天的時間,2萬元的租金被她們花了近8000元。
“我在煙臺偷著把小姨的房子給租了。”當記者問她為什么離開煙臺到青島工作時,張某告訴記者,在煙臺時她也沒有多少錢,為了換點錢花花,她趁小姨不在家時就把小姨的房子私自出租了,由于大家都是親戚,平息了這件事后小姨也沒有再追究。
“無論你是房東還是租房人,都要到派出所核對信息,進行登記備案。”珠海路派出所辦案民警官峰提醒市民,現在網上有海量的租房信息,真偽難辨。對于租房的房客來說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到派出所登記,由民警幫著核實真偽。“通過登記備案,房東可以了解租房者的情況,避免將房子租給逃犯或‘癮君子’,而租房人也可以辨認房東是真是假。”官峰表示,登記備案是派出所的便民服務 ,不收取任何費用 ,希望市民能夠主動自覺地到派出所進行登記備案。另外,市民在租房子過程中,最好選擇正規中介。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