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交通稽查支隊加大了對旅游客運市場的查處,21日,執法人員在檢查過程中,查獲一部車號為魯LC2337的旅游車,該車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旅游客運經營,被稽查執法人員當場查處,該車面臨違章辦的三萬元以上的
罰款。
21日上午,執法人員駕駛執法車輛對沿海一線進行巡查,對各個旅游車停放點進行檢查。“在上午8點半多的時候,執法人員行駛到小青島附近的停車場,發現一輛車號為魯LC2337的大巴車,前擋風玻璃上并未擺放旅游車的標志牌,而且外觀比較舊,執法人員立即上前檢查,該司機拿不出該車的道路運輸證、從業資格證、及旅游客運標志牌。執法人員立即對司機進行詢問他的團是從什么地方接的,一開始該司機答非所問,后來竟說出三個不同地點,。執法人員在對車輛進行查處時,發現該車的出廠時間是2003年(旅游車的經營期限為8年),超出了旅游經營的期間,執法人員問其該車是否超期時,該車司機笑笑說,他只是司機,別的都不懂。”
過了一會,導游來到現場,執法人員立即對導游進行了詢問,原來該團來自威海一旅行社,在青島接團,游覽二天后,再去韓國旅游。該車是其旅行社聯系的車輛,在合同上標明的該車應該是一輛手續正規的車輛,但是實際上該車為一輛“下線”車輛,該導游表示不知情。執法人員在告知其情況后,讓導游聯系公司另派一輛手續正規的車輛接替該車。記者 郭振亮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宋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