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坤) 春節將至,食品安全至關重要。1月 14日,記者從
萊西食藥監局獲悉,從1月份開始,食藥監局開始打擊餐飲業違法經營河豚魚行為。據相關資料顯示 ,河豚魚中毒主要原因是其含有河豚毒素,毒性相當于劇毒藥品氰化鈉的1250倍。目前,對河豚毒素尚無有效的解毒藥物。食藥監局提醒市民,河豚魚個體毒性差異較大,國家并沒有開放禁令,不要圖一時之鮮。
據食藥監局工作人員介紹,1月 7日至1月 10日,食藥監局對萊西轄區內的餐飲單位進行了第一階段的排查摸底,在此階段出動16名執法人員分組分區域進行徹查并登記造冊,同時下達監督意見書責令其改正。第二階段進行行政處罰,對不聽勸阻、頂風而上者,堅決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予以5萬元以下的
罰款,
沒收其經營的河豚魚并集中銷毀。
相關警示資料顯示,河豚魚中毒的主要原因是其含有河豚毒素,且毒性穩定,經100℃8小時炒煮以及鹽腌、日曬等均不能被破壞,毒性相當于劇毒藥品氰化鈉的1250倍。
河豚魚中毒一般出現在進食后半小時到三個小時內。發病起初癥狀是手指、口唇、舌尖麻木,有刺痛感。繼而發展到四肢麻痹和全身軟癱,心率由加速而變緩慢,血壓下降,瞳孔先收縮而后放大,重癥患者因呼吸衰竭而死亡。目前對河豚毒素尚無有效的解毒藥物。
食藥監局工作人員表示,河豚魚有劇毒,國家明令禁止經營。人工養殖的河豚魚,雖然毒性降低、操作人員經協會培訓,但是河豚魚個體毒性差異較大,仍有食用中毒死亡的大量報道。因此,國家并沒有開放禁令 ,相關部門仍在研究階段。對此,食藥監局提醒廣大市民,為了家庭幸福不要圖一時之鮮。
食藥監局同時提醒消費者,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誤食河豚魚后,如發生口唇麻木等類似神經系統中毒癥狀的,應當立即到醫院就診。消費者如發現餐飲服務單位違規經營河豚魚行為,應及時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報,舉報電話12331。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