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
露天燒烤系列報道引發市民廣泛關注,連日來,共收到市民關于露天燒烤的投訴和建議多達400余條。記者從全市市容秩序整治提升指揮行動小組了解到,各區市食藥監、環保、公安、城管執法等部門將開展聯合執法,除依法沒收燒烤爐具外,還將對沒收的用于燒烤的食品原料進行檢驗,對存在食品安全問題的,一律予以重罰。
反響大
收到400多個反饋電話
本報推出的4篇關于露天燒烤的系列報道引發市民廣泛關注,據統計,一個星期以來,共收到市民關于露天燒烤的投訴和建議多達400余條,其中不乏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很多讀者針對露天燒烤,有一肚子話要說。
晚報微博網友"張小雯"反映,又到了夏季哈啤酒吃烤肉的時候了,洮南路燒烤一條街可熱鬧了,可是做買賣不要緊,很多攤主把帳篷什么的直接放在人行道和馬路邊上,搞得行人沒法走人行道,只能走下面的車行道,路又窄,行人經常與馬路上的車輛"擦肩"而過,"你說真要是出個交通事故,誰來負責啊"?還有網友反映,人民路287號的非法市場,攤販在小廣場上露天燒烤油煙擾民嚴重,希望相關部門能管一管。
"現在浮山后、四方啤酒街、石老人等地方都有劃定的露天燒烤區,而且實際運行效果也不錯。我覺得相關部門在充分吸收市民意見的基礎上,完全可以科學規劃,多地點設置燒烤規范區,有條件的可規劃打造特色燒烤街,對已有的燒烤區加強規范管理,這樣不就能既滿足市民需求又實現規范管理了嗎?"長期關注露天燒烤的青島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孟老師說。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執法協調與督察處副處長李煜華介紹,依據《青島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對露天燒烤經營的,責令改正,可處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
罰款,并沒收其非法經營工具及商品。而依據《青島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對臨街商店、機動車輛清洗和維修點及其他臨街經營者超出經營場所范圍從事經營活動的,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采取補救措施,可并處一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不過,李煜華表示,在前期的實際執法行動中,由于這種行政處罰缺乏強制力,而且露天燒烤違法行為的實施主體規模龐大,單靠城管執法部門的力量來貫徹,收效并不明顯。 "有固定門店的還好說,尤其是那些無證經營的路邊攤,就是整天和我們打游擊,執法人員一到,他們就跑,即便是被我們暫扣了爐具,給他們下達了處罰通知,可是他們都不會主動來接受處罰,無異于一紙空文。而且我們的執法人員畢竟人手有限,你也不能說每一個處罰都通過法院來申請強制執行,這樣也不現實。所以,如何尋找一個更好的執法方式,一直也是困擾我們的問題。 "
出新招
檢驗烤肉食品原料
經過市民廣泛建言獻策和城管實地考察之后,今年我市針對露天燒烤治理將有新舉措。記者從日前召開的全市市容秩序整治提升暨違法建筑查處工作會議上獲悉,今年,執法部門將按照經營主體不同分門別類進行治理:
針對固定門店的占路經營和露天燒烤,將采取"非現場執法"、錯時執法、集中檢查、定崗固守等方式逐步予以取締。
對無照商販和流動燒烤攤點多發、易反復的重點區域,各區、市政府要組織食藥監、環保、公安、城管執法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除依法沒收燒烤爐具外,還將依法沒收用于違法露天燒烤的食品原料、支護棚廈、桌椅板凳等涉案物品。其中,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對沒收的用于燒烤的食品原料進行檢驗,對存在食品安全問題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實施處罰,涉及刑事問題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這樣一來,有了對應的法律保障,加大了違法成本,讓違法行為實施者切實感到痛處,從而逐漸減少違法行為。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生產經營未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制品,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記者 趙杰 通訊員 周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