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
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通知,要求行業協會要從職能、機構、工作人員、財務等方面與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徹底分開,合署辦公的要限期分開。現職公務員不得在行業協會兼任領導職務,確需兼任的要嚴格按有關規定審批。
2007年7月
濟南市下發通知,要求一年內所有行業協會全部實現政社分離,公務員、執法人員一律不得在行業協會兼職,規定行業協會開展的工作僅有13項。
2008年9月
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出臺意見,要求當年基本解決政會脫鉤、協會與政府財產分離、公務員兼職等問題,3到5年內逐步淡化行業協會的“官辦”色彩,推動行業協會逐步實行自治性管理。
行業協會“脫官帽”有過兩次改革潮
2013年3月
國務院發布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要求逐步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
2013年8月
山東省政府出臺《關于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簡政放權減少行政許可的意見》,意見要求,逐步推進行業協會與行政機關脫鉤,推動社會組織“去行政化”、“去壟斷化”。
2013年11月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提出“限期實現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真正脫鉤”。
2013年11月
山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通知,要求對相關人員在行業協會商會類社會組織兼職(任職)進行清理整頓。 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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