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1月18日訊(記者 李保光 實習生 張小杰) 臨近
春節,跟老鄉
拼車回家這種途徑在帶來方便的同時,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不少拼車的人想簽拼車協議,但不知如何下手。對此,山東文卓
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鋼表示,除了共同關注的拼車價格外,雙方應該把各自的基本信息寫進協議。
隨著春節的臨近,網站、微博、QQ 老鄉群里頻頻出現拼車回家的信息。記者發現,絕大多數拼車信息中,一般僅涉及發帖人車況如何,什么車,可容納幾名乘客,對一起拼車的人的要求,費用如何分擔等。不過,在安全和風險問題上缺少應有的要求。
“拼車協議”應該具體寫什么內容?對此,山東文卓律師事務所的張鋼律師稱,拼車協議應該至少包括三方面?!笆紫仁请p方的個人信息。除了姓名、聯系方式、身份證號外,還應包括雙方的住址和工作單位;第二項應該寫明出發時間、出發地、目的地;第三項應該注明拼車費用,如過橋費、過路費應該如何分擔。”張律師提醒,在拼車之前,作為乘客一方應該審查對方是否具有駕駛證、行駛證,以確保安全。此外,乘客也可提前購買人身意外險。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江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