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1月6日訊(記者 王愛科)凡在市區范圍內國有土地上組織實施和承攬房屋
建筑拆除工程的企業,都需先辦理拆除工程施工
備案手續再行施工。6日,青島市房地產開發管理局召開專題會議,將會同各區市拆除管理部門對本市拆除工程施工進行清查,杜絕拆除企業以倒賣、出租等形式,非法轉讓資質證書和安全生產許可證行為。
據介紹,拆除施工企業必須在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拆除工程,不得轉包或違法分包拆除工程。施工前,建設單位必須按規定辦理拆除施工備案手續,對未取得建筑拆除施工備案手續的拆除工程,建設單位不得強令拆除施工企業實施拆除施工,拆除施工企業更不得擅自實施工程拆除。否則,將按有關規定依法予以處罰,并暫扣拆除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不予通過企業年度資質考核,計入企業不良行為記錄。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江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