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水滸傳》熱播時,潘石屹發過一條微博,說宋朝是個美好的時代,像武大郎那種低級小販,連個鋪面都沒有,只靠挑著擔子走街串巷賣燒餅,就能擁有自己的
房子,而且還是兩層的樓房。
老潘羨慕錯了對象,首先武大郎賣的不是燒餅,而是炊餅,炊餅跟燒餅完全兩碼事,宋朝人說的炊餅,就是咱們現在說的饅頭。其次,武大郎并沒有房子,他在清河縣紫石街賃房居住。什么是賃房?就是租房嘛!不信你去翻翻《水滸傳》,明明寫著賃房。
《金瓶梅》把武大郎的居住情形交待得比《水滸傳》更清楚,原文寫道:“(武大郎)尋了紫石街西王皇親房子,賃內外兩間居住。”可見武大郎不但是租房,而且只租了兩間。后來他改善居住條件,“湊了十數兩銀子,典得縣門前樓上下兩層四間房屋居住。”但我們必須要清楚,那“兩層四間房屋”可不是武大郎買的房子,而是他典來的。
典房跟買房絕對不一樣。打個比方說,張三有余房,正等錢用,李四有余錢,正等房住,倆人一商量,張三把房借給李四,李四把錢借給張三,過一段時間,張三手頭寬裕了,再把錢還給李四,同時李四也把房還給張三,這個交易過程就是典房。武大就好比那李四,典房給他的那位——我們假設他叫小明——就好比張三。小明會跟武大簽一合同,上寫典主錢主姓名、典房幾間、典價幾何、出典日期和回贖日期。“典主”就是小明,“錢主”就是武大。這些詞兒在今天很新鮮,但過去曾被廣泛使用,宋元明清四朝不管哪位說起“典主”、“錢主”來,就像我們說“按揭”、“公攤”一樣自然。
從經濟上說,典房比租房要劃算得多。所以從唐朝到民國,典房一直在房地產市場上占據重要地位,幫億萬無房戶解決了居住問題,也幫急需流動資金的
業主們解決了燃眉之急。但是典房也有一個壞處:需要的押金太多,對窮人來說門檻太高。譬如武大郎租房的時候,潘金蓮建議他典房,武大郎就苦著臉說沒錢。潘金蓮惱了:“呸!濁才料,你是個男子漢,倒擺布不開,常讓老娘受氣。沒有銀子,把我的釵梳湊辦了去,有何難處!”最后她賣了首飾,才湊夠典房款。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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