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我市對黃標車淘汰分階段實施不同的補助標準
高污染黃標車將在市區全域限行 在昨天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市環保局副局長葛福宏再次通報推進黃標車淘汰、控制機動車排氣污染、改善空氣質量采取的新舉措。這些新舉措包括:從下月起,分階段實施不同的補助標準,對國Ⅰ排放標準黃標車提前淘汰進行資金補助,最高的補助1.8萬元。另外,從下月起,市區全域禁止所有低于國Ⅰ(不含國Ⅰ)排放標準的高污染黃標車通行。
淘汰黃標車勢在必行 黃標車由于出廠時間較長,工藝技術落后,燃油消耗和維修保養成本較高,污染物排放量較大,因此淘汰黃標車勢在必行。在昨天的發布會上,市環保局副局長葛福宏透露了一組數字:2012年全市汽車保有量132.19萬輛,其中黃標車約14.51萬輛,約占汽車保有量的10.98%,但其氮氧化物排放量卻占汽車排放總量的49.44%,淘汰黃標車是減少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葛福宏說,淘汰黃標車可確保完成我市“十二五”氮氧化物污染減排任務。
最高補助是1.8萬元 本次列入淘汰范圍的黃標車補助范圍和標準如何確定?對此,葛福宏表示,具備下列條件的黃標車提前淘汰的,給予相應的補助:屬于國Ⅰ排放標準的柴油車 (不包括三輪汽車、低速貨車和摩托車);本意見實施前,在本市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城陽區(含青島高新區)、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稱各有關區)登記上牌;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為個人、個體工商戶、企業和其他非財政供養的社會組織;車輛提前報廢的,必須距離國家強制報廢年限1年以上,且非因自然報廢或交通事故等導致直接報廢。其中,各有關區財政供養單位及本辦法實施后變更至各有關區的國Ⅰ排放標準黃標車淘汰不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