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通星園小區內,起碼有四五十戶業主將購買的經適房出租。張貝 攝
自8月29日至9月14日,我市今年首批11個保障房項目、2732套經濟適用房和限價商品房房源正式開始選房。“我們的房子只能自己住不能出租,以前那么多經濟適用房為什么能隨便出租也沒人管?”記者采訪多位參與選房的住房困難市民了解到,對不少購買以前經適房項目的業主可以隨便出租房子,部分市民意見不小。對此,記者對市區多個經適房項目出租情況進行了探訪。
配套不全業主外租 昨天上午10時,記者來到了位于李滄區九水東路的和達和城小區,該小區為2008年我市重點雙改項目之一,小區內既有普通商品房,也有部分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業主張先生告訴記者,小區里的7、8號兩棟樓是保障房,其他樓座大多是一般商品房。因為周邊配套不全,不少有老人和孩子的業主都把房子租出去了。去年,小區入住不久,房屋租賃價格還比較低,但今年春節后房租漲得很快。市民劉女士告訴記者,她家去年舊村拆遷改造,就在小區7號樓租了一間60多平方米的經適房,一年租金11000元。 “我就是租晚了,這個樓上我知道的就有20多戶租房的,人家租得早的一年也就八九千塊錢。 ”
四五十戶當房東 昨日下午1時,記者來到位于李滄區巨峰路24號的百通星園小區,該小區內5棟樓全部為經濟適用房。早在一個月前在該小區采訪時,記者看到,不少房子窗外張貼著出租信息,但昨天在該小區內采訪時,記者沒看到一家張貼出租信息的。小區物業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小區里有四五十戶居民出租房子,現在想租到很困難。
回應
接到舉報立即嚴查 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副局長陳立新曾表示,今后,主管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經濟適用住房違規租賃行為的監管和查處力度。
據市住房保障中心工作人員介紹,根據規定,2004年以前建成并銷售的經濟適用房出租不受現行法規的制約,只有2004年以后的經適房才不能對外出租。接報后,市住房保障中心會立即組織工作人員對出租的經適房進行檢查,一經查實,會要求出租經適房的房主立即整改,否則將會啟動法律程序強制收房。
記者 張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