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網6月3日消息 3日下午,
青島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青島市經濟適用房調整新政策,市物價局會同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及有關部門制定新的價格政策。同時對嶗山區、市北區、李滄區、黃島區、城陽區各行政區內的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進行明確,規定了基準價格區間。另外,本年度政府將建成約15000套左右的
經適房,其中包括12000套左右的公共租賃房。
記者從發布會上了解到,目前青島市存在配建經濟適用住房和集中建設經濟適用住房兩種建設模式及價格形式。由于定價機制不同,兩種經濟適用住房存在區位、結構、質量近似但價格差異較大的現象,這對購房者不盡公平,銷售中也極易產生矛盾。經過3年調研,近日青島市物價局公布新的政策,即日起開始執行。
根據新政策,青島市市區經濟適用住房將實行結算價格與銷售價格分離,結算價格用于政府與開發建設單位的結算,銷售價格用于政府向經濟適用住房申購家庭銷售。其中,市區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根據申購家庭的承受能力并兼顧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成本確定,不同行政區之間保持合理差價,對同一區域內的經濟適用住房其銷售價格實行同質同價,不再區分集中建設經濟適用住房和配建經濟適用住房。
新政策對各行政區內的經濟適用住房銷售價格進行了明確,規定了基準價格的價格區間。其中嶗山區經濟適用住房基準價格最高為5700元/平方米,最低為4700元/平方米;市北區最高為5200元/平方米,最低為4200元/平方米;李滄區最高為4600元/平方米,最低為3900元/平方米;黃島區最高為4300元/平方米,最低為3200元/平方米;城陽區最高為4150元/平方米,最低為3550元/平方米。本次公布的市區經濟適用住房基準價格,總體上低于集中建設經濟適用住房項目,高于同區域配建經濟適用住房項目。
文/
宮昌樂 實習生 秦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