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8月24日訊(見習記者 朱薪雨 記者 郝園園) 農產品銷售到市民手中,往往要經過多個流通環節,而每個環節都可能增加一部分費用。24日,記者了解到,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降低流通費用提高流通效率綜合實施方案》,要求
全省降低農產品生產流通環節用水電價格和運營費用、規范農產品市場收費、對
運輸鮮活農產品車輛
免費通行,還設立專門區域供農戶免費進場銷售鮮活農產品。
方案要求,全省規?;i、蔬菜等生產的用水、用電與農業同價。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市場用電、用氣、用熱與工業同價。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用水,在已按要求簡化用水價格分類的地區,執行非居民用水價格;在尚未簡化分類的地區,按照工商業用水價格中的較低標準執行。農產品冷鏈物流的冷庫用電與工業用電同價。全省范圍內收費公路對整車合法裝載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免費通行,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縮短查驗時間,保持綠色通道高效、暢通。鼓勵各地選擇合適區域、時段,開辟免攤位費、場地使用費、管理費的早市、晚市、周末市場、流動蔬菜車等臨時交易場所和時段市場,其用地可按臨時用地管理。
農產品市場經營者應將向場內經營戶收取的費用項目和標準在市場顯著位置進行公示,此外不得收取任何其他費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要開設專門區域,供郊區農戶免費進場銷售自產鮮活農產品。
從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專門經營農產品的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使用的房產、土地,暫免征收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同時,開展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對以購進農產品為原料生產銷售液體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實行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蔬菜免征增值稅,對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征流通環節增值稅。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