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民李先生與妻子名下有兩套房子還想再買,兩人去年商量著辦了
假離婚,想以此躲避限購政策。不過,兩套房子到手后,女方卻不想復婚了,兩人展開房產爭奪戰。4月2日,李先生致電記者尋求幫助。
更多房產新聞請點擊 李先生介紹,他與妻子 12年前結婚時買了一套房。2010年,夫妻倆一起貸款買了第二套房,登記在妻子名下,還沒拿兩證。去年,為了避開限購條例購買第三套房,兩人決定假離婚。離婚時,兩人簽署協議把第二套房產分割在李先生名下。時隔一年多,前妻卻不愿意復婚了,反而忙著辦理單身證明,要把第二套房坐實。李先生為此非常苦惱。
武漢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法院執行庭副庭長施何梅認為:夫妻離婚時簽署的離婚協議在法律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離婚協議把第二套房分給男方,李先生就可以拿著協議書申請過戶。但如果是女方已辦證或可能將房子賣出,牽扯到第三方,李先生可以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先把房屋的房產登記予以查封,再打確權官司 。
施何梅建議,李先生可以先向房產管理部門出示離婚證及離婚協議,咨詢是否能夠通過行政程序解決初始登記的問題,即使不能越過初始登記事宜,也可向相關部門備案,以防止房屋非法過戶。
中國社工協會婚姻家庭工作委員“家和工程”上海工作基地副總干事、中國婚姻家庭咨詢服務研究中心副主任明麗最近一個月很忙,自3月上旬以來,上門和電話咨詢離婚買房的案例已有上千例,其中不乏“假戲真做”的情況。對此,明麗建議,在婚姻關系本身已經很脆弱的今天,希望已婚人士嚴肅對待婚姻問題,不要讓婚姻成為利益的犧牲品。
上海市閔行區法制宣傳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也通過官方微博提醒:最近樓市異常火爆,為規避政策,假離婚購房現象屢見不鮮。但夫妻一旦離婚,所有財產將進行分割,購房后產權也是在一人名下,如果“假戲真做”后果就不言而喻了。
據《武漢晚報》等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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