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天津3月31日電 31日,天津市出臺《關于進一步做好
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
實施意見》,旨在鞏固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成果,抑制投機
投資性購房,保持房價基本穩定。
《實施意見》明確提出2013年新建商品房價格控制目標是,保持住房價格穩定,新建商品房價格漲幅低于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幅。
根據《實施意見》,天津將繼續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認真落實首套房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嚴格執行
第二套住房信貸政策,繼續暫停發放第三套及以上
購房貸款,根據市場情況適時提高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
同時,天津將充分發揮稅收調節作用,對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規定應征收的個人所得稅,通過稅收征管、房屋登記等歷史信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依法嚴格按照轉讓住房所得的20%計征。對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