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直按時交納水費,但是水業公司告訴我們,我們小區從去年秋天就欠費了,物業沒把從我們這兒收的水費上交。”曹先生說,2012年4月份時,物業公司突然“消失”了,他們怎么也聯系不上,迫于無奈,小區居民成立了管委會對小區進行基本管理,但是物業公司所欠的那6個月的水費沒有人愿意承擔。“我們內燃機公司連同宿舍都被豪邁收購了,這個大府物業是豪邁找的,好像還簽訂了協議,可是我們去找豪邁理論時,他們不讓進門也不接待我們,真讓人生氣!”
水業公司>>>已累計欠費7萬多元 看著家里大盆小盆的水,李先生眉頭緊鎖,滿臉愁容。針對該小區的停水問題,記者首先撥通了
高密市水業公司的電話,負責人李主任表示,
光大內燃機小區目前已欠費十幾個月了 ,欠費金額已達7萬多元 。“欠費3個月的時候,我們就下達過停水通知,但是考慮到停水會影響居民生活,我們就繼續給他們供水了。”李主任還告訴記者,此次停水實在是“迫于無奈”,按照相關規定 ,欠水費2個月就可以上報政府相關部門進行停水處理。“由于我們一直為光大內燃機小區供水,有其他3個小區開始效仿光大內燃機小區不交水費,影響很壞,所以我們必須要對其進行停水。”
那為何光大內燃機小區會欠水費如此之多呢?據李主任介紹,自管理小區的大府物業“消失”后,居民曾派代表交水費,但水業公司工作人員告知居民所交水費應該從最初欠費的那個月開始補交。由于該小區居民都認為前半年的水費已經交給物業了,物業雖然沒交,但不應該由他們來填補漏洞。“當聽到要從第一個月的水費開始補交時,來交費的居民也沒跟我們商量就拿著錢走了,不交了。”如此下去,該小區已有十幾個月沒交水費了,日積月累便達到了現在的金額。
豪邁公司>>>“對此事不了解” 由于停水很不方便,小區的居民都渴望能早點把水供上,而水業公司的李主任也告訴記者:“我們也不愿意給居民停水,但是越拖下去欠費越高,到時候更不好處理了,只要相關部門能協調好,拿出個方案,我們就能把水先供上。”為進一步了解情況,記者又撥通了高密市住建局下屬的物業管理辦公室電話,物管辦負責人單科長稱,濰坊大府物業并沒有到高密市物管辦注冊,他們對該物業并不知道。“當初是豪邁與這個物業公司簽訂協議的,你們應該找豪邁公司。”
按照物管辦的說法 ,大府物業是由豪邁找來的,而居民們也一致認為主要責任方就是豪邁。那么事情是不是像小區居民和物管辦說的那樣呢?經過多番努力,記者終于聯系上了負責該小區物業管理的豪邁公司的行政管理辦公室,然而記者卻被告知當初的負責人已經退休了,豪邁公司其他多個部門的負責人也都表示“對此事不了解”。因豪邁公司并沒有做出解釋,內燃機公司被收購、以及豪邁與物業公司簽訂協議的具體細節和事情原委無法核實,該事情還在進一步了解當中。
隨后,記者采訪了密水律師事務所姜律師,據姜律師稱,物業公司此舉已經侵害了業主的權益,如果該物業公司有上級管理公司,其管理公司應該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果該物業公司沒有上級管理公司,業主可以到工商部門了解物業公司的注冊信息,并通過法律途徑追究該公司的責任。“物業公司如果注銷了的話,業主可以追究其股東的責任并要求其賠償。”對此,本報將持續跟蹤報道。文/圖 本報記者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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