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問解禁令 被禁是因為有毒? 并非有毒,被禁是為消除“白色污染” 青島科技大學碩士生導師 、高級工程師王勛林告訴記者,當年禁止使用一次性
發泡餐具并不是說其存在安全問題,“主要是當時回收體系并沒有建立起來,導致這種發泡餐具滿地都是,造成了嚴重的白色污染。”
不過近年來,業內一直流傳一次性發泡餐具有毒的傳言,其中包括加熱產生二惡英、能致癌等。
“ 發泡餐具剛被禁止后的2001年,有很多傳言說這是因為發泡餐具有毒,我們當時就召開了一個發布會,邀請了北京大學、哈佛大學的一些專家,來說明發泡餐具在國外還在使用,這種由聚苯乙烯材料生產的餐具是安全無毒的。”中國塑料加工工業協會秘書長馬占峰告訴本報記者,發泡餐具被禁并不是因為有毒,而是因為造成了鐵路上的“白色污染”。
王勛林告訴記者,發泡餐具的材料聚苯乙烯是苯乙烯的聚合物,雖然未經聚合的苯乙烯單體是有毒的,但一經聚合成聚合物,聚苯乙烯就是衛生安全的。
作為這次力挺發泡餐具的一方,中國輕工業信息中心高級工程師唐賽珍介紹道,發泡餐具性能上的缺陷主要是不耐高溫,因此它不適于開水蒸煮,不宜盛放100℃以上高溫食品,但在80℃以下使用是安全的。
據了解,針對餐具毒性問題,發改委曾委托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食品安全所按國家相關標準進行了檢驗。實驗結果表明,發泡塑料餐具符合《食品包裝用聚苯乙烯樹脂衛生標準》和《食品包裝用聚苯乙烯成型品衛生標準》。
解禁緣于廠家公關? 并非公關,發泡塑料也有優點 就在輿論為發泡餐具是否應該解禁炒得不可開交之時,有媒體曝光出,廣東有10家企業為推動“解禁”,以“廣東省
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企業聯合體”為甲方,與乙方律師事務所簽了450萬元的“公關合同”。該合同約定由事務所負責擔當企業聯合體的法律顧問,并與相關主管、監督部門和新聞媒體溝通,加快推動發泡餐具的解禁進程。
一時間,有人質疑此次發泡餐具解禁有企業綁架政府決策嫌疑。其實,在發泡餐具的淘汰過程中,一直有相關行業協會的反對聲,早在2011年發改委就已在考慮對發泡餐具進行解禁。
2005年,時任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綠色包裝分會常務副會長的李沛生歷時三個月在全國10個省市進行了一次調研,發現當時市場上70%還是一次性發泡餐具。
“根據調研來看,一般單個發泡餐盒重5~6克,而PP光生物降解餐盒重量則是發泡餐盒的2~2.5倍,同時能耗和垃圾產生量也是PS發泡餐盒的2~2.5倍。”因此,李沛生認為,“從科學發展觀和循環經濟觀點看,PS發泡快餐盒有它的優點。”
另一位從2006年就開始關注發泡餐具解禁的國務院參事、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理事長石定寰認為,此次對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的“解禁”是建立在長期調研和科學論證基礎上的,他于2006年6月8日曾向國務院提出了“對聚苯乙烯發泡餐具應該再認識”的建議。
經過多次與發改委的溝通,發改委終于在對2011版目錄輕工業部分的解讀中表明態度:“最初出臺禁止一次性發泡餐具使用的環境已發生較大變化,因此有必要將一次性發泡餐具從淘汰類調整至允許類。”
根據國家發改委的意見,應盡快制定一次性發泡塑料行業的準入條件,建立和制定回收、再利用等機制及相關標準等 。
“這次解禁只不過說明上述準備工作都完成了,時機成熟了,跟公關沒有關系。”馬占峰認為。
解禁后有何風險? 缺乏監管,原料常摻進“廢料” 馬占峰告訴記者,此次發泡餐具能夠解禁主要是兩個方面原因:一是發泡餐具本身是安全無毒的,二是發泡餐具耗材少,符合節能低碳的理念。但因為多年被禁后,國家對發泡餐具的監管出現空白,市場上流通的發泡餐具是否合格難以保證。
李沛生對目前市場的餐盒種類調研后了解到,PS發泡餐盒價格是0.06~0.07元一個,而PP光生物降解餐盒則是0.15~0.2元一個,此外其他還有紙漿模塑餐盒、植物纖維餐盒、淀粉莖餐盒、紙板復膜餐盒,價格也在0.18~0.38元之間。
由于價格低廉,一個不容忽視的事實是,發泡餐盒在生產過程中往往容易“藏污納垢”。
曾經到過南方多家塑料企業調研的王勛林告訴記者,其實南方很多企業生產一次性發泡餐具時都會摻雜進去回收的廢舊材料,回收的PS材料價格要低很多,比如從磁帶光盤包裝盒等回收后經過二次加工處理再用來生產發泡餐盒。
“一噸PS原料價格大約在1萬塊錢左右,但PS回料的價格可能只有五六千,一下子成本就降低了不少。”王勛林告訴記者,這也是當前很多塑料餐具價格低廉的原因之一。
2010年8月10日,央視經濟頻道曝出廣東一家企業違規用廉價再生塑料顆粒生產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且每月產量高達1千噸,約2億個“毒餐盒”流入市場。
“按照目前塑料原料每噸成本1萬元,每只餐盒重量15克計算 ,每只低于0.15元的餐盒就一定添加了廢塑料和工業填充料,質量肯定不合格。而市面上銷售的所謂‘降解餐盒’絕大多數都不能達標。”董金獅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