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里還有部分景觀沒有完成。
經過一年多的等待,終于可以搬進新房了,但李滄區
芳馨園項目的幾位業主怎么也開心不起來。經歷過自己新房外墻現大裂縫引起的擔憂之后,他們發現即將交付的房屋還沒有通過綜合驗收,這就為順利拿到房產證增加了困難。3月26日,記者調查了解到,目前芳馨園項目雖取得了竣工驗收報告,但綜合驗收還未完成,按照相關規定不能交付。
無綜合驗收業主不敢收房 3月26日,重慶中路688號的芳馨園小區業主王先生向記者講述了他在
交房過程中的遭遇。據王先生介紹 ,2012年2月,他以每平方米6000多元的價格,在李滄區芳馨園購置了一處房產。眼瞅著交房的最終期限就要到了,王先生近日與
開發商取得了聯系,被告知 3月25日正式交付。
“本來買了96平方米,結果建成后多了1.14平方米,我就刷卡支付了7000多元的房款,又用現金支付了物業維修押金、物業費、垃圾處理費2700元之后,才拿到了鑰匙。”王先生說。為了保證房屋的質量,王先生專門聘請了驗房員。“兩個小時的驗收后,驗房員說房屋的質量雖然存在些瑕疵,但整體質量還不錯。”
正當王先生準備簽字的時候,他接到了小區其他業主的電話。“朋友說這個項目還沒有綜合驗收備案,沒有這個就辦不下房產證。”聽到這話,王先生連忙停下了手中的筆沒有簽字。“既然沒有通過綜合驗收,這房子不大敢收。”王先生說。
急著交房為避違約金? “25號上午,前去收房的人很多,排隊輪到我時,我還專門問了一下,是不是手續齊全,他們說全部都齊了。”王先生回憶說,當時工作人員遞給自己《住宅使用說明書》和《住宅質量保證書》,至于別的,都沒有出示,自己當時并不知道房子還沒有通過綜合驗收的事。
隨即,王先生撥打了市建委相關部門的電話,“他們回答稱芳馨園確實沒有申請綜合驗收。”他堅定了拒絕收房的念頭:“簽了字收了房就意味著不僅房屋質量沒有保證,連房產證都辦不下來。”
明明不能交房 ,為什么要急著交?“開發商急于交房 ,我覺得是不愿賠償高額的違約金。”王先生分析。“其實這處房子本來說是去年年底就要交付的,可合同上寫著延期三個月,開發商無需支付違約金,這才拖到了3月底。”王先生指著自己的購房合同告訴記者,如果3月底開發商再不交房,就需要按每天房款的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王先生算了一筆賬:“我的房子總價是60萬元,每天的違約金是180元,一個月就是5400元,100戶居民就是54萬元,這不是個小數目。”
綜合驗收正在辦理中 3月26日上午,記者來到芳馨園看到,小區已經建起了圍欄,道路平整完畢,路兩側種上了樹木。但是,位于項目中心的景觀還未建設完畢,地面上覆蓋著藍色塑料布,黃土堆在附近,破木板和磚塊隨處可見。在項目的大門口,更是堆滿了建筑垃圾。
據介紹,補交房款是在售樓處,項目2號樓一樓的一處對外網點是物業臨時辦公點,不少業主正在這里排隊交費,準備取鑰匙進行驗房。
“我也知道他們沒有綜合驗收,但是都等了這么長時間,我著急裝修,還是先收了房吧。”采訪中,業主劉先生表示。“我是不會再妥協了。”王先生說:“現在著急收了,以后麻煩會更多,必要時,我會選擇用法律維權。”
記者以業主的身份咨詢并查看相關材料,工作人員出示了一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該報告竣工驗收主辦人即該項目開發商青島新房置業有限公司。竣工報告似乎成為了一些業主的定心丸。
26日下午,記者撥通該項目售樓處的電話。“我們已經通過驗收了,并且已經備案。”售樓處工作人員說,交房所需的各種材料已經齊全,可以為業主辦理交房手續,目前有100多戶已辦理交接手續。
至于綜合驗收,該工作人員并未主動提及,直到記者問及才說,目前房屋綜合驗收正在辦理中。對于延期交房的違約金,對方表示不清楚,隨后掛斷電話。
■說法 通過綜合驗收方可交付房屋 3月26日,記者就芳馨園項目咨詢了市建管局質監站的工作人員。“這個項目竣工驗收是合格的,但綜合驗收還沒有進行。”對方告訴記者。
記者了解到,“竣工驗收”是指每個建設單元工程竣工后,建設方組織的驗收,由建設方提供竣工驗收報告。而“綜合驗收”是在“竣工驗收 ”基礎上的全面驗收,指涉及公共服務配套設施、環境衛生設施綠化 、消防等各個方面。
“只有竣工驗收合格了,才能申請綜合驗收。綜合驗收合格了,才能到行政審批大廳進行備案。”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市房管部門的工作人員聽完記者的描述后也表示,必須要有綜合驗收報告才能備案。
“很多業主認為房屋通過竣工驗收就可以交房了,其實并不是這樣。”山東融信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建龍表示,按照《山東省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辦法》,開發項目經綜合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綜合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開發企業交付商品房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備案證明。凡未經竣工綜合驗收備案、未取得建設工程檔案合格證的項目,房屋登記部門不予受理,意味著無法辦理房產證。
文/圖 本報記者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