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泰達”公司 開發商用車位來抵頂欠款 20日下午,記者電話聯系上了青島鑫泰達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于經理,他告訴記者公司與小區開發商一直有業務關系,然而對方存在欠款。開發商在提供了足夠的資料、證據證明這些車位的所有權后,該公司與開發商于2012年 11月 20日簽訂了合同,將 207個車位抵頂欠款1300萬元。兩天之后,于經理與小區業委會、物業商談,結果不歡而散,“反復談了一個多月,一點進展都沒有”。
對于居民“不明人員強行更換道閘”的說法,于經理說,他當時跟業委會等工作人員商量,提出了多個解決方案,比如由物業銷售,他們不介入小區,但沒有解決問題。于經理說,實際上他們公司作為一家專業的綠化公司,并不愿意要這些車位,但又沒辦法拿回欠款,只能接受這207個車位。后來經過查看,這些車位能夠正常使用的僅有186個 ,隨即以每個車位8萬元的價格出售給小區業主,只賣不租,使用年限和其住房一致,“到現在,這些車位有90多個已經交款。”于經理說,他們僅對現有的186個車位進行處置,不會干擾小區的其他管理。
“我們手頭有足夠的證據證明這些車位是屬于我們的。如果業委會覺得有問題,可以起訴我們,我們用事實講話。”于經理表示,希望雙方能夠坐下來心平氣和地協商解決此事。
記者聯系上開發商一位柳姓負責人,他表示,這些車位已經不屬于他們,也不了解情況,讓記者聯系其公司,并給了一個電話號碼。記者撥打這個號碼,卻一直無人接聽。
律師 能不能轉讓要看車位性質 琴島律師事務所郭凡炬律師告訴記者,目前地下車位,一種是業主共有,其面積已經計入了公攤面積,另外一種則是開發商獨有,開發商從土地到建設等都和小區的建設是分開的 、獨立開發的,與小區業主沒關系,這種車位是可以對外轉讓的。郭律師說,第二種車位可以從規劃手續上就能看出來,因此有據可查。
郭律師認為,小區業主委員會完全可以起訴這家進入小區的公司,要求其拿出相關資料,證明這些車位是獨立于小區建設的 。即便這些車位的確是開發商獨有,并合法轉移給這家公司,郭律師認為這家公司也涉嫌侵權,“不能因為你有車位在下面,就更換了道閘,影響了他人使用,即使免費換卡也不行。”他說,這就像一個單元樓,其中一家的居民私自更換了單元門的門鎖,然后免費為鄰居更換鑰匙,這也是一種侵權行為。
文/圖 記者 韓小偉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