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湖光山色業委會辦公室門上依然貼著封條。
6月27日發生在湖光山色小區的“封門事件”繼續發酵,這讓小區居民感到疑惑,
業主自治的路該如何走下去?7月7日上午該小區召開業主大會,由于種種原因,支持
外聘物業的投票率不足20%,大會最終決定該小區繼續走自治道路。在諸多矛盾中,錢的問題成為最難解的“疙瘩”,特別是“
物業費”問題。物業辦工作人員稱,既然是小區自治,那么交納相關費用就是一種完全自愿的行為,也不能稱之為“物業費”,所以經常會出現很多人不能按時交納相關費用的現象,這將是業主自治面臨的一個最棘手的問題。
■現狀賬目仍在等待第三方審核 7月5日,記者再次來到湖光山色小區時,位于小區西門附近的業委會辦公室大門上依舊貼著“封條”。此次該小區業委會辦公室被封門事件,最主要的矛盾正是維權小組所稱的“小區收益賬目混亂”問題,在小區的布告欄內貼著一張湖光山色業主維權小組在7月1日發布的告示,告示中有這樣一段話,“6月27日之前,業主委員會已經將賬本拿到地稅部門,開始報批注銷經營了一年多時間的‘湖光山色小區勞務服務有限公司’”。記者從該小區物業辦公室了解到,目前賬目已經委托湖光山色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聘請第三方人員進行審計。
目前負責小區物業辦公室業務的唐宜林,可以說是為湖光山色小區業主提供服務的一位元老,2011年6月底,小區業主自治之后,因為熟悉小區工作,他被新當選的業委會留了下來,成為了該小區物業服務企業的副總經理。在唐宜林看來,小區業主自治的這兩年進展并不順利,“業委會成立的第一家公司在兩個月之后就被注銷,后來又成立了第二家公司,就是目前爭議最大的這家‘湖光山色小區勞務服務有限公司’,就在今年3月1日,第二家公司又被第三家公司湖光物業有限公司取代。”唐宜林稱,兩年時間里,這個小區換了三家公司、四位總經理,而在最近的一次小區收費統計當中,居民交費的比例只達到43%,照這樣下去,即便業主維權小組不反對,業委會及其所成立公司也會垮掉。
記者近日也聯系上了該小區自治之后的第一位物業管理企業總經理趙明錫先生,他也證實了其中的曲折和艱難。據已經63歲的趙先生回憶,2011年6月23日,他與由業委會成立的青島湖光山色設施維護服務中心簽訂了總經理聘用合同,在他任職的近兩個月時間里,與原物業公司進行了材料交接,之后由于正常的物業管理工作一直無法開展,他便產生了離職的想法,2011年8月22日,該中心相關負責人告知趙先生,由于該中心因無法適應且不能繼續承擔小區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正在注銷過程當中,與趙先生的聘用合同因中心注銷而自行終止,而并非是“被罷免”。
■物業辦自治小區交費靠自愿 記者也就此采訪了青島市物業辦相關負責人,一名女工作人員表示,業主自治是指由全體業主選舉產生業委會,再由業委會成立一個專門的物業部門來為全體業主服務。由于業委會成立的公司通常并不是有資質的物業公司,所以這種情況下按照面積向業主收取的費用就不能稱之為“物業費”。交納相關費用是一種完全自愿的行為,所以經常會出現很多人不能按時交納相關費用的現象,這將是業主自治面臨的一個最棘手的問題。
青島市物業辦工作人員表示,通過幾年的業主自治實踐來判斷,適合業主自治的主要是規模比較小,居民人數比較少的小區,像湖光山色這樣有著7000多名居民的小區,業主自治之路并不是很好走。工作人員分析稱,首先為7000名居民服務的物業公司至少應該有三級資質,其次業委會自己成立公司,賬目問題就會變得非常敏感,如果不及時向業主明示,很容易引起猜疑。記者調查發現,島城目前實行業主自治的小區多數集中在老城區,比如市北區的富港苑小區、市南區珠海二路2號樓院。富港苑小區只有72戶居民,他們用大家自發上交的“物業費”,雇了兩名小區工作人員,4年多時間里一直把小區管理得井井有條。市南區珠海二路2號樓院只有74名居民,實行完全封閉式管理,該小區從2007年開始完全靠居民自治。
■說法公共收入應抵物業費 “這兩年來,小區環境比以前差不少。”湖光山色小區居民劉先生對記者說,最開始的時候,大家的熱情很高,很多人自愿參與小區服務,但隨著時間流逝,居民們的熱情也開始消退,“在我看來,是自治還是聘請物業公司都無所謂,我們就需要一個好的環境,誰能把小區管理好,我都贊成。”在劉先生看來,小區那么多公共用房對外出租加上廣告等收入完全可讓居民們不用再交“物業費”。山東大成律師事務所李升成律師表示,在業主自治的小區里,關于業委會和物業服務企業之間的關聯性,法律上并沒有什么明確的規定。但如果業委會成立了公司,那么公司肯定是以盈利為目的成立的。業委會成立公司自己監督自己,在實際操作中容易滋生一些問題。按規定所有公共部位收益都應該服務于全小區,由于全體業主都是股東,所以根據誰的物權誰收益的原則,業委會應該以分紅的形式,將盈余部分返還給業主,或者降低、免收業主的“物業費”。
■進展多數居民選擇繼續自治 6月23日,業委會在換屆選舉之前曾向社區居民發放了2000多份名為《終止小區物業自治外聘物業公司管理表決票》的問卷,這份問卷調查只有兩個選項,一是終止物業自治,二是外聘物業。
7月7日上午,第二屆七次湖光山色業主大會在該小區會議室召開,唯一內容便是今后小區的管理之路該怎樣走,然而填寫為外聘物業的票數只有不足400票,湖光山色有2200多戶居民,距離50%的決定得票率相去甚遠,所以業主大會決定繼續自治,但自治道路該如何走下去,業委會成員宮先生還是沒有表達出十足的信心,他說:“下一任總經理無論是從社區內部找或外部請,都要由有資質有經驗有道德的人來擔任,這活兒不好干。”
文/圖 記者 曹凱杰 林剛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