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評論:堵住貪官拋售房產的通道 從反腐敗的角度來說,貪官拋售房產是一件極壞的事,因為,這會讓某些官員來路不明的財產變得更加隱蔽,增加監督和反腐的成本。因此,必須盡快下決心阻止貪官拋售房產,堵住貪官轉移財產的通道。
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從去年年底開始在紀檢工作中推廣,與此同時,各地出現了官員急于拋售房產的現象 。這一說法得到接近中紀委人士證實。中紀委給中央的通報顯示 ,在拋售豪華住宅 、別墅新動向中,出現若干極不正常情況:拋售業主中60%持匿名、假名或以公司掛名;業主物業出售要求現金交易;業主交易過程中不露面。
這類現象已經不是媒體第一次報道了。據說從去年11月以來,江蘇、廣東等地就出現了“公職人員急賣房”的現象。今天來看,這種現象愈演愈烈。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近來有關反腐的種種表態,再加上住房信息正在聯網,讓很多官員有了一種危機感。作為最重要的家庭財產,房產自然是官員們最擔心的導火索。
從市場角度而言,有人拋售房產是一件大好事,可以增加二手房市場供應量,有利于抑制二手房價格甚至影響新房價格。而且,拋售的房產據說是長期空置的,造成了極大浪費,拋售之后房產或許能被利用起來,減少浪費。但是從反腐敗的角度來說,貪官拋售房產是一件極壞的事,因為,這會讓某些官員來路不明的財產變得更加隱蔽,增加監督和反腐的成本。
因此,必須盡快下決心阻止貪官拋售房產,堵住官員轉移財產的通道。筆者以為,需要從三個方面來堵截:其一,防止貪官把自己房產轉移到其他人名下;其二,防止房產轉移到另一個戶口名下;其三,防止貪官緊急拋售房產以變現。
如何防止
官員拋售房產呢?有人建議通過二手房中介機構調查了解,掌握線索和證據。這一建議看上去抓住了官員轉移房產的關鍵環節,但其實很天真。原因很簡單,中介機構為了經濟利益,與賣房官員形成了利益共同體,怎么可能“出賣”官員呢?除非中介機構與賣房官員產生矛盾。再說,每個城市有那么多的中介機構,如何去調查?
筆者認為,防止官員拋售房產只有兩個辦法。一方面,盡快完善
住房信息聯網系統,并利用起來。在官員轉移房產之前就將房產納入住房信息系統,不給官員轉移的機會。遺憾的是,有關部門早就表示去年6月底前40個城市完成聯網,但是,至今仍未公布40座聯網城市名單。更重要的是,只聯網是遠遠不夠的,還要利用這個系統來反腐 。事實上,很多城市區縣之間已經聯網,但沒有利用起來。 另一方面,讓官員先公開房產,并進行嚴格核實。目前,已經有部分地方在試點官員財產申報公開,但沒有大面積推行,原因在于決心不夠,條件尚不成熟。如果全面推行官員財產公開有難度,筆者以為,不妨率先將公開所有官員的房產作為試點。當然,僅僅申報、公開官員房產是不夠的,還應該進行嚴格核實。另外,官員拋售房產后,部分現金可能儲存起來,可通過與銀行系統合作來反腐 。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鹿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