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體制改革 實現財政收入下放,補助力度加大
五市的收入增量,市級不再分享
根據市十一次黨代會和2012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健全財權和事權匹配的財政運行機制”和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自2012年起調整市與區(市)的財政體制。市財政局局長周安在市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上說,2012年市級公共財政預算調整方案將原屬于市級的金融保險營業稅、契稅及市與區(市)共享收入,全部作為區(市)級收入,從2012年起,五市實現的收入增量部分全部留給五市,市級不再參與分享;各區實現的收入增量部分由市與區5:5分享,充分調動區(市)招商引資和加強財源建設的積極性,為區(市)經濟發展提供更大的政策空間。
通過調整財政體制,加大對重點區域和部分困難區(市)的補助力度,鼓勵區(市)努力增收。每年安排17億元,用于支持困難區(市)和重點區域發展。對各區上繳的市級財力比上年增長超過20% 的部分,全部補助給各區。
市級財力下移后,進一步明確了市與區(市)的支出責任,今后凡是屬于區(市)責任范圍內的支出,原則上由區(市)承擔。今后市直部門和單位在制定經濟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時,對涉及資金保障方面的保證政策,不再規定市級負擔比例和具體數額。將市級補助給區(市)具有明確補助對象和補助標準的普惠性民生政策支出定額補助給區(市),增強區(市)的財力自主支配權。
新的財政體制調整方案,從2012年起執行到2015年,調整后的財政體制已從今年9月1日正式運行,目前整體上運行平穩,其激勵效應已逐漸顯現出來。
教育、醫療等資金投入不減少
值得一提的是,財政體制調整后,2012年市級公共財政收支預算,與市十五屆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預算相比發生了一些變化,需對年初批準的預算進行相應調整。記者了解到,2012年市級公共財政收支預算調整情況為:市級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年初安排242億元,現調整為37億元;市級公共財政預算財力年初預算為275億元(含中央代理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15億元,下同),現調整為261億元,加上調入的以前年度預算穩定調節基金7.1億元,2012年市級可供安排使用的資金共計268.1億元;市級公共財政預算支出年初安排275億元,現調整為268.1億元,收支平衡。其中,在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方面,雖然調減了市級直接支出,但同時相應增加了對區(市)的補助,這三方面資金投入分別與年初預算保持一致。記者 郝春梅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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