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晏揚
近年來,為了獲得更多的土地出讓收入,很多地方掀起建新城、新區的熱潮,政府前期需投入大量資金建設配套設施,當從銀行貸不到款時,就面向社會融資。近期,一些省份出現縣鄉政府向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借資”甚至行政攤派事件,允諾的年息高達 12%至18% 不等。(11月27日《新京報》) 又是強行攤派,又是允諾高息,一些地方政府的融資行為已經到了不顧一切、不計后果的瘋狂程度。早在2009年,財政部就曾緊急下發文件,要求堅決制止地方財政違規擔保向社會公眾集資的行為,但禁令之下,一些地方政府反而從提供擔保升級為直接面向公眾集資,從擔保人轉為債務人,公權部門儼然變成了商業公司。為了借到更多錢,不惜搞行政攤派,像江蘇大豐市新豐鎮這樣,要求每名正科級干部“借資”100萬元,請問,一名正科級干部憑合法收入怎能拿得出這么多錢?難道當地干部個個是貪官,抑或當地政府要“逼官為貪”嗎?
借了錢總是要還的,人們最為關心的是,政府以如此高額的利率借錢,到時候拿什么還本付息?對此,各地政府似乎信心滿滿——通過建設新城、新區招商引資,抬高土地價格,從而獲得高額土地收入,即依靠“土地財政”還錢。可問題是,誰能保證一定能招到商引到資?誰能保證土地價格一定能抬高?現在各地房地產市場不景氣,土地賣不出好價錢,憑什么這些偏僻鄉鎮反而“風景這邊獨好”?情況若真的那么樂觀,為什么當地政府從銀行貸不到款,很多干部面對高息誘惑仍不愿意借錢?
不是筆者故意潑冷水,而是有太多失敗的教訓擺在眼前——多少地方政府信心滿滿的巨額投資最后打了水漂?多少地方政府不顧一切地大把舉債最后無力償還?借銀行的錢還好說一些,反正是公對公 ,借老百姓的血汗錢不還,且不說政府公信力之類,搞不好會破壞社會穩定,甚至會鬧出人命!16年前,為了修建新長鐵路,鹽城市向行政事業單位職工借資1億元,這筆集資款直到今年仍分文未還。殷鑒不遠,不夸張地說,地方政府高息融資無異于飲鴆止渴,與一些人試圖借高利貸發家致富沒什么兩樣。
為什么飲鴆止渴?為什么不計后果?概因“在我之后,哪怕洪水滔天”。為官一任 ,錢先借著,工程先搞著,工程搞起來就是政績,就是升遷的籌碼,到時候拍拍屁股走人,至于怎樣收拾這個爛攤子 、能不能還得起錢,那是繼任者的事,哪管它“洪水滔天”?這就是一些官員的“政績觀”和投機手段。事實上,很多勞民傷財的政績工程 、形象工程,很多急功近利、寅吃卯糧的短視行為,都是緣于這種扭曲的“政績觀”。不客氣地說,若這種“政績觀”不革除,難免會有個別官員“為官一任,禍害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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