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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住在東盛花園小區的部分有車業主開始遇到煩心事,停在小區外面馬路上的車被人連夜貼上了報紙,而停在小區內的車輛,則干脆被鎖了車,只有交了罰款才能解鎖開車。
在采訪中 ,記者得知,這些遭殃的車或多或少都有點“違規”,但車主們表示,愛車被貼報紙被鎖車,可有點過了。
“最近接連很多天,停在我們小區門口外面那條路上的車經常會遭殃,車輛前后車窗玻璃被人貼上了報紙。”5月6日,住在遼陽東路東盛花園小區的業主劉先生告訴記者,他的車已經接連被人貼過兩次。
“一開始只是貼一張,后來就一下子貼三四張,幾乎把整個車的車窗都貼滿了。”劉先生告訴記者,“只要是停在小區門口附近那條路上的車,幾乎都被人貼了報紙。”
在小區采訪中,王女士車卻遭受了另外一種待遇。“那天我把車開進了小區,停在我們家樓前,可是早上起來的時候,我的車竟然被人上了鎖,上面還留著一張紙條,上面寫著:你的車輛未辦理車位(輪胎已鎖),8點請到物業辦公室交50元。”王女士氣憤地說,“一直等到8點多物業開門,我交了錢,才把車開走。”
到底是誰有這么大的權利,又是給車貼報紙,又是鎖車,又是罰款?在采訪中,這些車主把矛頭指向了小區的物業。
“不就是我們沒有租車位嘛,也不能享受這個待遇啊。不過,我們把車停在小區外面,沒有進小區,憑啥給我的車貼報紙?”劉先生說。被鎖車的王女士告訴記者,她確實還沒有辦理租車位手續,可是物業也不應該用這么極端的方法,把自己的車鎖住。“還有,我現在也不知道他們收我的50元費用有什么依據。”
6日上午,記者來到了該小區的物業辦公室,辦公室一位工作人員做出了簡單的說明。
對于小區外面馬路上車被貼報紙一說,他解釋并不是物業人員所為 ,“小區門口的路本來就那么窄,他們還把車停在路上,行人尤其是老人和孩子都得走馬路中間。可能是部分業主看不下去了貼的報紙,不是我們物業貼的。”
而對于部分業主被鎖車一說,這位工作人員解釋說,“那是因為有些車主占了別人的停車位,被占的業主沒有地方停車投訴到我們這兒,我們沒辦法才這樣做的。”
對于罰款50元一說,這位工作人員解釋說,“價格不是我們物業定的,錢也不會到我們物業這里。小區有業主委員會,也有規章制度的,我們也是按章辦事。” 文/圖 記者 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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