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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吳杭民 國家食藥監局近日下發通知,強調藥用膠囊生產企業必須從具有藥用明膠生產資質的企業采購藥用明膠,嚴禁購買非藥用明膠用于生產藥用膠囊。通知要求 ,10月起藥用膠囊企業須具備自檢能力,對膠囊生產的“全產業鏈”進行質量控制:從藥用明膠的生產到藥用明膠的物料采購再到制成“空心膠囊”,最后加工生產為膠囊劑類藥品,每批產品出廠前,要進行全項檢驗并合格。(本報4月30日A28版報道) 鉻超標“毒膠囊”事件爆出已有一段時間,但至今仍令人驚恐,以至于要吃點膠囊藥品都膽戰心驚。據悉,鉻是一種毒性很大的重金屬,容易進入人體細胞,對肝 、腎等內臟器官和 DNA 造成損傷,在人體內蓄積具有致癌性并可能誘發基因突變。央視記者買樣送檢的膠囊藥品中超標最多的達90多倍,對人體的危害可想而知。
再次重演“媒體曝”的毒膠囊事件,令人對監管現狀唏噓不已。在對藥用膠囊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中,有關職能部門理應通過此事件反思諸多不足,以強有力的監督手段“亡羊補牢”。畢竟,藥品安全人命關天,容不得絲毫懈怠和疏忽,必須高度重視并全力防范,民眾也企盼出臺更加嚴厲有效的措施杜絕“毒膠囊”死灰復燃。國家食藥監局簡單拋出一個要求藥用膠囊企業須具備自檢能力的通知,而且5個月后才能見實效,令我們有些大失所望。
“毒膠囊”流毒社會,可見一些企業的道德和法律意識早就無可救藥 ,如果我們還寄希望于他們,希望他們能認真自檢發現問題并杜絕,那簡直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健康開玩笑。國家食藥監局下發通知要求膠囊企業自檢,但民眾擔憂的現實問題是,如何確保企業的自檢能力?其自檢結果的準確度和可信性有多少?那些黑心的無良企業和個人賺慣了不義之財,會老老實實地自檢嗎?不要說那些小企業,就連雙匯集團這樣早已深入人心的“中國名牌”,對外宣稱十八道檢驗把關,還是被查出了”瘦肉精”,誰還能再信自檢?因此,面對“毒膠囊”事件,有關部門不能僅僅放權讓企業自檢,而更應該切實加強有效監督,因為監管到位比企業自律更重要。
這幾年,食品、藥品安全事件頻發 ,消費者只能無奈地希望問題被曝光后,職能部門能舉一反三地“亡羊補牢”并加強監管,但很多時候,現實卻令我們很失望。三聚氰胺事件后,有關部門不是也出臺了企業須自檢三聚氰胺的規定嗎?問題暴露后,不是想著如何扎緊“籬笆”卻想著如何做“甩手掌柜”,給自己減輕工作強度,甚至還充分信任那些有“前科”的企業,這能讓廣大消費者安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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