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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門衣柜。(資料圖片)
2007年10月份,市民馬女士花了一萬多元在百安居高科園店購買了一套家具,可是等打電話要求送貨時卻發(fā)現店已經撤了,到現在已經快4年時間了,這套家具卻始終沒有送到。今年8月11日,記者聯系百安居山東路店時,一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系統(tǒng)查詢當時已經發(fā)貨,此事已經反映給上海總店,當天下午百安居上海總店一工作人員來電表示,將會對此事進行調查。
反映 買了衣柜四年沒送貨 近日,家住城陽的馬女士撥打本報熱線96663反映,因為裝修,2007年10月7日,她到百安居高科園店購買了很多裝飾材料,當時店方贈送了2000元的購物券,因為留著也沒用,所以她就購買了一套價格為12013元的歐陸風家具 ,主要是一個三門衣柜,實際上付款10013元。因為當時家里正在裝修,也不著急送貨,她在送貨單上留下了“等通知”的字樣。
馬女士說,就在2009年等她打電話要求送貨時這才發(fā)現,百安居高科園店已經在2008年撤店了。“當時留收貨人的聯系方式時,留下了我對象的手機號,這個手機號一直都在使用,高科園店撤店前一直沒有主動聯系我們。”馬女士說,因為這事她曾多次聯系百安居方面,可是到現在已經快4年時間了,至今也沒有收到已經付款購買的家具。
質疑 單據沒簽字貨送哪去了 馬女士說,當她發(fā)現撤店之后 ,曾聯系百安居山東路店的相關人員徐小姐,當時徐小姐說撤店以前的賬需要查一下,馬女士只能耐心等待,一直等到了2011年年初,徐小姐通知她說在青島的賬上查不到,要馬女士直接聯系上海的百安居總店。馬女士說,徐小姐給她提供了百安居上海總店的聯系電話,自己多次撥打該電話,卻一直都提示沒有人接聽。
今年夏天,馬女士撥打上海的消費者申訴舉報電話12315,接聽電話的王小姐告訴她,當時在百安居高科園店的店長還在百安居的其他店工作,馬女士可以聯系一下這名店長。今年7月份,百安居山東路店的徐小姐告訴馬女士,上海總店方面系統(tǒng)顯示貨已經送出,并且供貨商的貨款也已經結了。
馬女士提供了一份當時在付款后拿到的百安居的送貨單紅聯,紅聯是顧客提貨聯,顧客提貨后由百安居收回。馬女士表示,單子還在手中沒有簽字,他們把貨送到哪兒去了?
店方 時間太久找單據很困難 8月11日上午,記者來到百安居山東路店,負責接待的徐小姐稱,正如跟告知馬女士的一樣,上海總店的送貨系統(tǒng)顯示貨已送出。徐小姐認為,山東路店和高科園店都只是上海百安居總店的分店,山東路店對馬女士的情況不負責,她會把此事反映給上海總店,由上海總店協(xié)商處理。
11日下午4時許 ,百安居上海總店一位許小姐給記者打來電話稱,經過查詢,系統(tǒng)顯示在2007年10月9日就已經給顧客發(fā)貨,今年1月份他們就曾接到過百安居山東路店反映過來的情況,當時查詢顯示已送貨。
許小姐表示,通常情況下紅聯都會在送貨時由工作人員收回,有時也會出現收貨人不是本人或收貨單不在身邊,工作人員也會送貨,但會要求收貨人簽字證明已經收貨。記者問對方是否有顧客簽字的收貨證明時,許小姐表示由于時間太長了,要找到這個單據很困難,而且已經聯系不到當年的銷售人員了。現在顧客購買家具到現在快4年了,已過訴訟時效,店方會繼續(xù)了解情況,有進展將及時溝通。
■律師說法 已送貨須出具顧客簽字證明 記者就此事咨詢了山東元鼎律師事務所的董克強律師,董律師認為,送貨商要證明已經把貨送到顧客手中,必須拿出相關的證據證明,其中顧客提貨聯必須要有顧客本人的簽字。如果相關的證據丟失,這是送貨商內部管理不善的問題,與顧客無關。
至于百安居上海總店所提到的訴訟時效問題,董律師說,權利人行使請求權時,如果能找到責任主體,訴訟時效是 2年,若找不到責任主體,最長訴訟時效是20年。在此事件中,盡管百安居高科園店已于2008年撤銷了店面,但這是高科園店主動撤店,且馬女士也無法聯系到高科園店的相關負責人,應適用最長訴訟時效20年。
董律師建議,如果百安居方面不能提供相關的證據證明,需要調查一下百安居總店注冊的分店是否已經吊銷或者注銷營業(yè)執(zhí)照,再根據工商登記的情況確立責任人。如果分店已經吊銷了營業(yè)執(zhí)照,法律上會追究總店或者股東的責任;如果沒有,馬女士可以直接起訴分店。
馬女士告訴記者,對于此事如果得不到滿意的答復,將會通過法律手段進行維權。
記者 林剛 實習生 張曉帆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曹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