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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惠銘生 全國政協委員、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陳錫文日前接受記者采訪談糧價,指出我國糧食價格上漲幅度只有國際糧食價格上漲水平的四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到去年年底,糧食品種平均漲價 18% ,漲幅是比較低的,“消費者對糧價一定程度的上漲,要有寬容的心態。”(3月13日《廣州日報》) 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上漲,農業用工成本也在上升,加上國際糧價大幅上漲的傳導效應,如今,糧價上漲不僅是窗口早已打開,而且也變成了現實問題。誠如陳錫文委員所言:“因為農民的生產成本在上漲,不可能不讓糧食漲價,一定不讓糧價上漲,農民種糧沒有積極性,影響更大。”
單純從城市市民的視角看糧價,的確很難寬容糧價上漲,但如果再看看農村的現狀與農民的愿望,價格又不得不漲。不同的社會群體、階層,有著不同的訴求,解決問題的關鍵在于,想讓消費者對糧價一定程度的上漲持寬容心態,必須培育消費者對物價穩定的信心。政府工作報告也提出,要把穩定物價總水平作為宏觀調控的首要任務,并把今年全國物價調控目標設定為居民消費價格(CPI)漲幅4%左右。但各地相繼公布的今年2月份CPI漲幅,讓人并不樂觀。
糧價牽一發而動全身。人們對糧價的擔心,既指向自己的腰包,也面向整個宏觀經濟。糧價上漲,必然帶來生活成本的上升,由于目前糧食價格業已形成的中樞地位,糧價一漲給其他產品提供了價格上漲的最大理由。因此,人們有理由擔心價格調控目標能否實現。這一背景下,問題不是糧價該不該漲、該漲多少,而是如何實現農民收益和大眾利益之間的平衡。僅僅強調心理寬容,每月糧食支出增加一百元,消費者咬咬牙關或能接受,但如果因此引起市場聯動反應,推動整個物價的飆升,誰也不能承受,誰也承受不起。
我們既不忍糧價長期倒掛,影響農民收益;也不愿看到糧價飛漲,影響消費者生活質量進而影響國民經濟平穩。因此,面對一定程度上漲的糧價,我們至少需要做兩方面準備:一者,基本公共品的價格調整沖動需要謹慎,不能動輒跟風漲價;二者,需要對受糧價上漲影響最大的城市低收入群體予以制度性補貼,使這個群體保持收支平衡。讓消費者對穩定物價充滿信心,是寬容糧價上漲的必要鋪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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