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稱音樂專輯缺少配件 店家要求提供開箱視頻才可售后
一直娛POP研究所(萬象城店)及消費者現場拆封專輯照片。(來源:受訪者)
信網7月21日訊(記者 耿潤 谷正原)近年來,隨著年輕人個性化消費需求的不斷增加,音樂專輯唱片成為了消費新寵。近日,市民黃先生向信網反映,孩子7月5日在青島萬象城一直娛POP研究所購買一張韓國女團的音樂專輯唱片。但打開后發現,專輯內沒有附贈的“小卡”(娛樂公司在推出專輯時附贈的印有藝人照片的卡片)及CD光盤。在家長的帶領下,孩子返回店內要求店家進行退換,但卻遭到了對方的拒絕。對此,一直娛POP研究所(萬象城店)的相關工作人員向信網表示,依據店鋪售后原則,對于黃先生所反映的問題,需提供完整開箱視頻和發票才可進行售后。
市民黃先生向信網反映,他的孩子于7月5日在青島萬象城一直娛POP研究所花費156元購買了一張(G) I-DLE vol.2的音樂專輯唱片,在打開后發現內部缺失了“小卡”和CD光盤兩項重要配件。隨即孩子返回店內要求退換,但卻遭到了商家的拒絕。據了解,韓國音樂專輯隨機附贈的“小卡”是一種獨特的粉絲周邊商品,?通常是由偶像的單人自拍照制成。?需要通過購買專輯等周邊商品來獲得,目前收集小卡已成為一種流行的粉絲文化現象。?
“8點29分付的款,8點32分的時候孩子就發現里面缺少CD光盤和小卡回去找店家換貨。孩子今年才五年級,以為大人冤枉她撒謊當場就委屈哭了。”據了解,該音樂專輯唱片內含專輯盒、歌詞紙、鐵質、迷你海報、小卡、CD光盤等配件。黃先生向信網介紹,這張缺少配件的專輯是孩子在母親的陪同下購買,打開后不到五分鐘就發現專輯少件并返回店鋪。在隨后兩個小時溝通的過程中,孩子一直旁哭泣,卻未得到任何安慰。“這些專輯網上都能買,之所以鼓勵孩子到大商場的實體店購買,就是因為有保障。”
為了進一步了解事件的詳情,信網電話聯系了一直娛POP研究所(萬象城店)的相關工作人員。工作人員并不認同黃先生所說的部分情況,并表示在事件發生后店員依規告知其售后政策,不存在過激爭執或漠視訴求等問題。“店內都有監控錄像,黃先生到店后情緒較為激動,并且使用筆尖劃毀了8張專輯,嚴重影響了我們店的正常經營。”
工作人員向信網表示,黃先生孩子所購買的明星音樂專輯屬音像制品。依據店內的售后原則,對于專輯中缺少配件的問題,需要消費者提供完整的開箱視頻和發票才可進行售后。專輯內之所以會出現缺失CD光盤與小卡的情況,大概率為韓國方出廠的問題。“我們作為國內正規的代理門店,可以憑開箱視頻等相關證據向韓國廠家反饋報損。但由于消費者無法提供所以無法為其進行退換。”
據了解,在民警的調解下,黃先生自費購買了8張被劃專輯,也對他部分過激的維權做法提出了批評,民警建議他通過市場監管部門或法律途徑處理問題。
針對黃先生所遇到相關問題,青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的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黃先生所購買并拆封的音樂專輯唱片屬于“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在店內有明確告知且無相關憑證的情況下并不適用于七天無理由退貨。 對于此類專輯的退換政策,不同的商家往往有著各自不同的規定。這種現象也反映出當前專輯銷售市場在規范管理方面仍存在一定的漏洞。同時,工作人員也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此類專輯時,應增強自我保護意識,仔細了解商品信息和商家的退換政策,并盡可能保留相關證據,以便在遇到問題時能夠有效維護自身權益。
青島市網絡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AI調解員認為,如果消費者購買的音樂專輯唱片確實如家長所述缺少應有的配件,那么這可能構成了《民法典》中所說的“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從而影響了合同的目的實現。在這種情況下,買受人(即孩子及其家長)有權拒絕接受或解除合同,并且要求賣家承擔因此產生的風險。針對店方提出的需要提供完整的開箱視頻和發票才能進行售后的要求,這取決于雙方之間的具體協議以及相關的法律規定。通常情況下,消費者在退貨或換貨時需要提供原始購買憑證和商品存在的問題證明。但是,店方不可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小票照片。(來源:受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