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2月28日訊(記者 王愛科)
主城區棚戶區改造涉及到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出臺新辦法,原有的征收補償安置辦法不再執行 。28日發布的《青島市主城區棚戶區改造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適用期為5年,對原來的危舊房補償辦法進行了調整,突出鼓勵異地房屋安置和貨幣補償,并將公攤面積單獨納入補償范圍,不再按照此前的差額計算。
據悉,棚戶區征收補償出臺新規,緣自現行征收補償安置辦法,已難適應主城區棚戶區改造房屋征收的需要。“特別是主城區就地或就近安置房源不足,房屋征收補償標準有所提高,對原有的危舊房改造辦法進行調整十分必要。”青島市房地產開發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說。
新發布的主城區棚戶區改造征收補償辦法,延續了原主城區危舊房征收補償辦法的規定,市南區、市北區和李滄區等主城區內國有土地上的棚戶區改造房屋征收與補償,適用本《辦法》。而嶗山區、青西新區、城陽區、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和萊西市國有土地上棚戶區改造房屋征收與補償,可參照制定實施。
與2012年市政府下發的《青島市主城區危舊房改造房屋征收補償安置辦法》相比,新《辦法》在被征收住宅房屋的應補償面積的規定中,新增了關于“補償房屋的公攤面積單獨計入應補償面積”的規定。同時,新的辦法,對獎勵措施進行了調整,鼓勵貨幣補償和異地房屋補償。由原來危舊房的普惠獎勵,調整為鼓勵和引導居民選擇貨幣補償或異地房屋補償。
“棚戶區住宅多為多層,公攤面積非常小,一般在10%以下,而最近幾年改造后多為高層甚至超高層,公攤面積逼近甚至超過30%,征收補償前后房屋的公攤面積相差如此懸殊,無疑會損害被征收居民的利益。”樓市分析人士張百忍說,新辦法在原有補償標準的基礎上,補償房屋的公攤面積部分納入補償面積范圍,由征收人給予補償,有利于保障被征收居民的權利。
據悉,新的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16日止。原有的《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主城區危舊房改造工作的意見》、《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青島市主城區危舊房改造房屋征收補償安置辦法的通知》同時廢止。
1 拆舊換新公攤單獨算面積 征收住宅房屋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積給予補償;被征收房屋面積不足25平方米的,按照25平方米計算。再增加十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積,仍不足45平方米的,按照45平方米補償,差額部分按照征收區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場價格的50%支付房款。另外,補償房屋的公攤面積單獨計入應補償面積,不再按照原規定補償危舊房居民的公攤面積差。調整后的補償標準與本市房屋征收條例規定的標準相一致。
2 公攤面積大小分別確定 征收區域用于住宅房屋建設的,公攤面積比例按照該住宅房屋建設項目的平均公攤面積比例計算;征收區域用于其他工程建設的,按照 23%計算。
3 棚戶區補償方式二選一 棚戶區改造房屋征收補償實行房屋補償和貨幣補償,由被征收人自行選擇補償方式。《辦法》規定,區政府應當從社會上選訂不少于應補償面積且與被征收房屋價值相當的房屋供被征收人選擇,保障被征收居民的選擇權。
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按照征收區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場價格結算貨幣補償金。征收非住宅房屋,區政府可實行貨幣補償,或選訂與貨幣補償金價款相當的非住宅房屋供被征收人選擇。其中,征收國有直管非住宅房屋的,經與被征收人和公房承租人協商同意后,可實行異地房屋補償或貨幣補償。
4 鼓勵選擇貨幣和房屋補償 新的辦法,對獎勵措施進行了調整,鼓勵貨幣補償和異地房屋補償。由原來危舊房的普惠獎勵,調整為鼓勵和引導居民選擇貨幣補償或異地房屋補償。
其中,征收住宅房屋,在規定期限內,居民選擇異地房屋安置并簽訂協議的,給予每戶6萬元的獎勵;居民選擇貨幣補償的,給予貨幣補償金5% 的獎勵,不足6萬元的按6萬元計算。在規定期限內搬遷騰房的,還給予每戶1萬元的速遷獎勵。
5 被征收房屋一戶一定價 房屋征收評估機構以建設項目房屋征收公告發布時間為估價時點,參照臨近、同類房地產銷售價格,結合被征收房屋的區域、樓層、朝向等因素,實行分戶評估,一戶一價。
棚戶區改造項目房屋征收成本,應由區房屋征收部門從房屋征收成本測算評估機構備選庫中按序委托評估機構進行測算,房屋征收成本測算報告須經市房屋征收評估專家委員會專家評審。
6 建筑面積區別計算 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積,按以下規定確定:私有房屋以房屋所有權證載明的建筑面積為準;公有房屋以房屋所有權證或者計租表載明的建筑面積為準;無房屋所有權證和計租表,但持有合法建設手續的房屋和計租表上只載明使用面積的公有房屋,其建筑面積以批準建設文件載明的房屋建筑面積為準,或者以具有資質的房地產測繪機構實測的建筑面積為準。
7 房屋有差價需補足 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選擇異地房屋補償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區政府應當從社會上選訂不少于應補償面積且與被征收房屋價值相當的房屋供被征收人選擇,補償房屋價款和貨幣補償金存在差價的,雙方應結清差價款。
8 經營性住宅可享貨幣補貼 征收從事經營活動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或公房承租人可選擇參照非住宅房屋相關規定進行貨幣補償,也可選擇按照住宅房屋相關規定進行補償。需同時符合三個條件:房屋位于沿街底層且用于商業或服務業用房的;取得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一年以上,并有納稅記錄;房屋所有權證書、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載明的營業地點一致。
對選擇按照住宅房屋補償的,房屋征收部門應按照貨幣補償方式的有關規定發放停產停業損失補償金。
9 分戶房有糾紛補償金予以提存 征收權屬證書注銷的析產分戶房屋,分戶前的證載產權人及其他利害關系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就房屋補償事宜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區政府應以原房屋建筑面積,按照房屋征收相關法規政策和房屋征收補償方案的有關規定,依法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并將補償房屋的產權和補償資金予以提存。
10 遇到征收補償糾紛這樣處理 對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后,當事人不履行協議的,《辦法》規定,按照《行政訴訟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在規定期限內達不成協議的,或者被征收房屋產權人不明的,由區政府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征收補償決定,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區政府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并根據人民法院的裁定組織實施。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