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2月28日訊(記者 郝園園) 記者12月28日獲悉 ,本市下發《關于加強節約集約用地的意見》。根據《意見》,力爭到2020年,城鎮工礦用地在城鄉建設用地總量中的比例提高到40%左右。建立
土地開發利用誠信檔案,依法依規處理并向社會公示,同時作為土地競買資格的審查依據。同時,對因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自身行為造成土地閑置的,應當依法從嚴處置。
根據《意見》,各級政府要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保全市耕地總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減少 、建設用地總規模不突破。凡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建設項目,不得安排用地指標。
同時,嚴格執行國家《限制用地項目目錄》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凡列入《限制用地項目目錄》的建設項目,必須符合目錄規定條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對禁止用地項目和鋼鐵 、水泥、電解鋁 、平板玻璃、船舶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不得辦理建設用地供應手續。
鼓勵按照規劃合村并點,開展村莊改造和農村新型社區建設。原則上只在市政府確定的工業產業集聚區、功能區、園區范圍內供應工業用地 ,停止其范圍外供應零星工業用地。大力推行“飛地經濟”模式,鼓勵招商引資的工業項目集中連片建設、集群發展,鼓勵園區外的現有工業企業通過“拆企并企”“拆企入園”等方式進入園區發展。對“退二進三”、“退城入園”、轉型升級的企業,優先在工業園區內安排建設用地或者協調租賃標準廠房。
建設用地使用權在地上、地下分層設立的,地下空間部分可以采用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或者劃撥方式予以供應,其使用年期參照在地上設立的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相關規定。加大農村空閑、閑置和低效用地整治,力爭到2020年,城鎮工礦用地在城鄉建設用地總量中的比例提高到40%左右。
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鼓勵集體土地使用權人以土地使用權聯營、入股等形式興辦企業,盤活利用閑置土地和低效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的前提下,鼓勵具備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將存量集體建設用地通過自建或者作價出資(入股)等方式用于多層標準廠房建設。探索建立農民宅基地自愿有償退出機制,有效減少農村居民點占地面積。
建立項目入園聯席審查制度,對于評審不合格的項目,不予安排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不單獨組織供地。鼓勵園區建設標準廠房,多層標準廠房一般不得低于3層,容積率應達到1.2以上,且符合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要求。建立土地開發利用誠信檔案,將用地單位未按要求進行開竣工申報、未按合同約定開竣工、不及時繳納土地價款、使用土地經認定為閑置土地等情況記入誠信檔案,依法依規處理并向社會公示,同時作為土地競買資格的審查依據。
此外,著力釋放存量建設用地空間,提高存量建設用地在土地供應總量中的比重,將實際供地率作為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和城鎮批次用地規模的重要依據 ,對近5年平均供地率小于60%的區、市,除國家重點項目和民生保障項目外,暫停安排新增建設用地指標。
對閑置土地進行清理處置,對能夠落實項目開發利用的,盡量落實項目進行開發建設。對因不可抗力造成土地閑置的,處置時要保護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的利益,可采取延長動工開發期限、調整土地用途及規劃條件重新辦理相關用地手續、安排臨時使用、協議有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置換土地等方式進行處置。對因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自身行為造成土地閑置的,應當依法從嚴處置,未動工開發滿1年的,經批準按照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價款的20% 征繳土地閑置費;未動工開發滿2年的,經批準依法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