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疫情期間階段性提高繳存職工租賃提取額度的通知》,對支付房租壓力較大的職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額度。針對租賃合同已登記備案的提取情形,提取額度由原職工及配偶每月最高可提取額度不超過2500元調整至每月不超過3500元,核定租賃期僅限于2020年1月至6月,7月1日后恢復原核定標準。其他業務規定仍按《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通知,受疫情影響,支付房租壓力較大且符合上述提取情形的職工,可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交書面申請,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承諾書》、本市房屋產權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證明原件、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原件、房租發票原件辦理租房提取。承租人配偶申請提取時,還應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原件。
通知明確,在疫情期間,其他租賃情形提取額度暫不調整。為避免到大廳現場辦理業務,減少人員聚集,上述業務可通過電子郵件、快遞等“非接觸”方式將業務材料傳遞給管理處進行辦理。
據悉,通知有效期自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如遇國家、省、市有關疫情防控政策作出調整,將另行通知。
[編輯: 高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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