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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6月20日消息 近日,市民張先生(化名)通過半島網(0532-80889233)反映,德爾地板青島李滄達翁市場專賣店存在以次充好的問題。預定后,收到的地板和銷售人員介紹的地板在質量、外觀等方面均不一樣,投訴至全國服務熱線后,卻被告知“地板不像德爾地板出廠,需驗證是否為德爾地板出廠”。“在德爾地板專賣店購買的地板難道不是德爾地板出廠的產品?”張先生犯難。就相關問題,德爾地板青島地區相關工作人員回復,不存在以次充好的問題,該地板是德爾地板的二級板。律師分析,產品不合格,消費者可直接申請退款。
合同鑒定單
收到的地板
爆料:德爾地板樣品實物不一致,涉嫌以次充好 4月13日,張先生在青島李村達翁建材市場A21號德爾地板專賣店預訂了DN6001型號的德爾地板。“專賣店里的樣品地板很好看,顏色花紋都不錯,后來,銷售人員介紹了同款的二級板,說價格便宜,稍微有點黑點,質量差不多。”張先生告訴記者,他和銷售人員確認二級板質量和展示的樣品差不多后,交付2000元定金,簽訂相關協議,預訂該款地板。
收到的地板
5月18日,工作人員將地板送至張先生家中,次日,進行安裝。此時,張先生發現送來的地板和當初在店中看的樣品完全不一樣。“地板20-30%都是廢品,根本沒辦法使用,都是發霉的,破損的,殘缺的,沒有花紋的,有污損。還有在地板上用馬克筆寫字寫著次品,畫圈的,根本不是當初銷售人員跟我們說的那種。”對此,張先生找到銷售人員,但未得到回復。李村達翁建材市場德爾地板專賣店則表示地板已經銷售,不歸專賣店負責,需要找售后。
聯系德爾地板售后,張先生得到的回復是“二級板就這樣,要維修還要再繳費,不能免費維修。”銷售只負責“售”,售后又有其他要求,瑕疵地板怎么辦?
包裝無中文
安裝的地板
調查:地板有瑕疵,銷售宣傳存疑問 根據提供的材料,記者看到張先生同德爾地板簽訂的《合同鑒定單》中寫明,商戶名稱為德爾地板,購買日期為2019年4月13日,在商品名稱一欄中寫明地板型號為DN6001(二級),單價76元/平。整張訂單僅有“二級”二字,并未看到“瑕疵品”等說明。
在張先生拍攝的德爾地板專賣店送貨的地板圖片中,記者看到,該德爾地板包裝全為外文,無中文標示和翻譯,包裝盒和袋子無法判斷是否為原廠原包裝。張先生拍攝的德爾地板圖片中,問題較多,部分地板破損、發黑、發霉,同手機拍攝下,同德爾地板專賣店銷售樣品相差較大。
收到的地板
德爾地板:二級板就是瑕疵板,不存在以次充好 就張先生購買地板的問題,德爾地板總部服務熱線回復,相關問題經過協商,已經給市民退款。德爾地板青島地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德爾專賣店銷售的地板都是德爾地板出廠的,張先生購買地板時,銷售人員告知是有瑕疵的二級板,價格比普通地板便宜,得知問題反饋,德爾地板一直在協調解決問題,并未推脫責任。
德爾地板相關銷售人員稱,銷售時,和張先生介紹過二級板是瑕疵板,包裝也并非德爾地板的原版包裝。銷售過程中未展示二級板樣品,講述不清楚,導致市民對收到的瑕疵地板不滿意。
記者提出是否有當時告知地板真實情況的音頻或視頻證明,工作人員表示店內未裝監控,沒有相關信息。此前,張先生曾告訴記者,該店銷售人員介紹“二級板質量和展示的樣品差不多”,因此才確認購買,并交付定金。
律師:產品不合格,可申請退款 就以上問題,山東元鼎(城陽)律師事務所李瑞敏律師分析,市民和商家在地板質量認定方面存在異議,這是合同簽訂雙方有誤解,首先要確認產品是否是合格品,如果不是合格品,商家本身就不可以銷售,市民可以主張退款等權利,如因產品質量問題造成了誤工等其他損失,也可以申請賠償。對于產品是否合格,李律師指出,需要專業機構的認定,但如果產品本身外觀可以看出有明顯問題,不能使用,也是可以直接舉證。
在產品包裝標識方面,李瑞敏律師介紹,在中國銷售的產品必須有中文標識,無中文標識是違法的。就市民和商家在銷售過程中是否說明“產品瑕疵”問題,李律師解釋,需要商家舉證說明了是瑕疵品,市民無需舉證。
此外,李律師從法律角度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大宗商品,首先要確認商品是否合格,可以通過查看合格證書、看實物等途徑;在簽訂購買協議時,可添加驗收條款,如收到商品與銷售展示樣品不一致可直接拒收退款;購買過程中,消費者也要做好書面證據保留,一旦發生侵權問題,可舉證維權。
針對以上問題,半島網將繼續關注。
本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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