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買房時告訴我人車分流,交房的時候咋地上全是停車位?”李女士2016年9月份購買了城陽區蔚藍創新天地小區的一套住房,共花費100多萬元。買房時銷售人員告訴李女士,小區采用人車分流,只有地下停車位,并稱地下車位數量有限。因為銷售人員的說法,李女士花8.7萬元購買了一個地下車位。但李女士在2018年9月份收房時發現,小區其實設有179個地上停車位。開發商青島蔚藍天地置業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小區的各項規劃均符合要求且都有備案,業主如果覺得當時是受銷售人員的誘導買的車位,開發商可以為其退掉。
地上突然多出停車位
2016年3月份,李女士看中了城陽區蔚藍創新天地小區的一套房子,經過銷售人員的一番講解,最終李女士花100多萬元買下了這套房子。“買房時銷售人員說小區采用的是人車分流設計,地上沒有停車位,想停車只能買地下車位,還說地下車位數量有限,買晚了就沒了。”李女士告訴記者,買房時自己壓力不小,之所以買了地下車位,完全是因為銷售人員的這一番說辭。
2018年9月份房子交房了,趕來收房的李女士一進小區門就傻了眼。“說好的人車分流沒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地上一排排的停車位,整個小區一共179個。”李女士稱,不僅是她,同小區的近百名業主都與她有相同的經歷。“大家普遍反映銷售當時說的是人車分流,沒有停車位,所以都買的地下車位。”
“當時銷售人員還配合著沙盤跟我們講解。”李女士出示給記者當初買房時她拍攝的沙盤照片。記者看到,從沙盤上來看,小區地上幾乎沒有停車位,樓與樓之間只有一排排樹木。“銷售人員還告訴我們小區的綠化率達到了35%,可實際只有23%,這個沙盤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業主的判斷。”
李女士與眾業主找開發商尋求說法,開發商告訴業主,當初售樓工作外包給了其他公司,并且銷售完成后這批工作人員已經辭職,具體怎么跟業主表述的已經無從查證。“業主們看的是沙盤,聽的是售樓人員講解,如果這兩方面都不能作為依據,業主們該相信什么?”
開發商同意為業主退掉車位
蔚藍創新天地小區位于城陽區薈城路506號,記者聯系到開發商青島蔚藍天地置業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小區的各項規劃均符合要求,不存在違規情況。“小區的各項建設均是根據規劃來建的,在相關部門有備案。綠化率方面相關政策的最低要求是21%,小區竣工備案證上是23%。沙盤我們當時只是用來作展示用的,并且在沙盤上寫明了以實際竣工備案的為準。”
至于銷售人員是否曾承諾過人車分流,工作人員表示:“公司對于銷售人員如何表述有明確的規定,但是之前的那批售樓人員基本已經離職,具體當時怎么說的現在已經無從查證。如果業主覺得不滿意,我們可以為其將車位退掉。”
律師建議雙方先協商
山東貝萊德律師事務所的王磊律師表示,分辨開發商是否存在誘導業主的行為,要看其向業主宣傳的事情是否是買房的重要條件。“比如戶型、面積、地理位置等比較關鍵的因素,如果開發商在這方面虛假宣傳,那肯定要負責任。但像人車分流、綠化率這些條件能否作為關鍵因素,還需要通過法律途徑來判定。”
“沙盤作為參考物,如果在合同中有寫明,可以作為證據,否則的話意義不大,而且如果業主真的想通過訴訟來維權,取證可能是個問題,建議雙方先協商。”信網全媒體記者 楊宇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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