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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本該是一份神圣莊重的承諾,但如今很多人為了眼前的經濟利益,不惜在婚姻關系上弄虛作假。為了獲得優惠房貸利率,有人花80元錢辦一張假離婚證;為了在拆遷中獲得更高的補償,有人和素不相識的陌生人閃電結婚。
現在,這些“套路”將受到31個國家部門的聯合整治!
據民政部網站4月2日消息,為加大對婚姻登記領域嚴重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民政部等31個部門簽署《關于對婚姻登記嚴重失信當事人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以下簡稱《備忘錄》)。
這意味著,偽造結婚證、離婚證等證件證明,或者帶著偽造證件辦理結婚、離婚,將會在應聘國家公職人員,出任金融機構高管以及申請貸款、補貼等方面受到嚴重限制。
婚姻登記失信面臨懲罰 此次出臺的《備忘錄》規定的聯合懲戒對象為婚姻登記嚴重失信當事人,當事人有以下行為之一的,由民政部門列入嚴重失信名單:一是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證件、戶口簿、無配偶證明及其他證件、證明材料的;二是作無配偶、無直系親屬關系、無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等虛假聲明的;三是故意隱瞞對方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狀況,嚴重損害對方合法權益的;四是其他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行為的。
值得注意的是,31個部門將互相配合,實施信息共享。民政部基于全國婚姻登記信用信息平臺,建立嚴重失信名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工信部、衛計委等部門將協助分享信息。
《備忘錄》指出,民政部門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簽署本備忘錄的相關部門提供婚姻登記嚴重失信名單及相關信息,簽署備忘錄的相關部門從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獲取婚姻登記嚴重失信名單后,執行或者協助執行本備忘錄規定的懲戒措施。聯合懲戒措施共有14條,涉及個人招聘錄用、從業資格、職務晉升、評先評優、企業審批認證、融資授信、補貼性資金支持等多個領域。
此外,《備忘錄》還對婚姻登記嚴重失信名單的動態管理、信息更新和信息共享以及聯合懲戒措施解除等作出明確規定。
“假離婚”也不好用了 近年來,婚姻登記確實成了失信的重災區。在現實生活中,真的靠弄虛作假結婚的案例并不普遍,反倒是那些扯了離婚證,以逃避貸款、買房等政策限制的案例非常多。
有的人為了房產、貸款等,偽造結婚證、離婚證等證件、證明,或者帶著偽造、變造的證件、證明去辦理結婚、離婚。去年某地一個村莊拆遷,當地的拆遷補償政策是按戶補償安置房,為了多拿房子,全村160多對夫妻集體離婚;上海一中介小伙為賣房,和客戶結了4次婚,包括70歲老太太。
2016年8月下旬,由于市場傳言上海市將于當年9月出臺更嚴厲的樓市調控方案,上海掀起了一股“假離婚”的熱潮,甚至出現夫妻有說有笑地辦理離婚的奇觀。8月29日,上海徐匯區民政局離婚登記處不得不臨時封閉,之后采取了“限號”辦理的臨時手段。
但沒有針對這類“假離婚”的限制措施,并不代表“假離婚”就可以為所欲為。隨著為買房辦理“假離婚”的現象愈演愈烈,很多地方也都相應出臺措施,進行監管。
2017年北京“317樓市調控新政”發布后,一些通過離婚規避新政的辦法也出現了。對此,有關部門出臺“認房又認貸”政策,堵住了通過離婚規避新政的途徑。一周之后的3月24日,央行營管部、北京銀監局、北京市住建委和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合發布《關于加強北京地區住房信貸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要求對離婚一年內的貸款人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從嚴防控信貸風險。即對于離婚一年以內的房貸申請人,各商業銀行應參照二套房信貸政策執行。
堵住“假離婚”的口子,還有一些“技術手段”。比如某家股份制銀行甚至從側面對離婚家庭進行諸如水、電、煤、電話、寬帶等出賬信息的調查。該銀行表示:“事實離婚、夫妻分居的家庭,賬單情況有可能會發生異動,賬單戶主也有可能換人?!?br>
“假離婚”存在法律風險 事實證明,通過“假離婚”“假結婚”套取利益,有可能面臨著假戲成真、人財兩空的窘境。
據現代快報報道,2013年,江蘇省高院民一庭發布關于“新國五條”對法院工作的影響及對策建議。對于發現假離婚、簽訂陰陽合同、借名買房、違規購買保障房等規避政策的行為,準確認定真實的交易關系,依法裁判。對于通過假離婚簽訂協議,約定房屋歸配偶一方所有的,另一方事后因弄假成真,難以復婚而主張協議無效的,除能舉證證明脅迫或欺詐事由外,不予支持。
近年來假離婚、假結婚“弄巧成拙”的案例數不勝數。
2017年,44歲的李某因孩子上學問題與妻子王某商議假離婚,把名下的兩套北京房產過戶到王某名下以便購買學區房。但在買房后,王某拒絕復婚。李某因此將王某訴至法院,希望能要回離婚協議中分走的兩套房產。
3月17日,本案在昌平法院再次開庭,李某撤訴,但王某認為對方隱匿了巨額財產,提起反訴,要求重新分割共同財產。對于假離婚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北京市三中院提示道:期望靠簽署補充協議來規避“假離婚”風險是不可行的,法院不會采納這種二人私下的協議。
北京市三中院民二庭法官胡新華分析認為,“法律上沒有‘假離婚’這一說,離婚就是離婚?!焙氯A說道,以往有不少為了買房“假離婚”的夫妻反悔后又到法院起訴。但根據法律規定,人身關系一旦形成且具有法律效力,則不予撤銷。即便夫妻二人約定的是“假離婚”,但二人既然領了離婚證,或法院做出了離婚判決,那從事實和法律層面來看,就是真離婚。就算夫妻在離婚時簽署了“假離婚”協議,法院也不會采納,“這樣的協議只有夫妻二人知道,無法獲得法定認可,不具備法律效力?!?br>
本報綜合整理
■相關新聞 為圖北京戶口“假結婚” 男子算計落空起訴被駁 王某是北京當地女村民,男子張某是外地赴京務工人員。由于王某的房屋面臨拆遷,為獲得更大拆遷利益,王某與張某在拆遷之前辦理結婚登記。張某稱,在拆遷完成后,王某并沒有依約為他辦理北京戶口還要離婚。于是,張某起訴到法院,要求確認雙方簽訂的財產約定協議書無效。近日,北京通州法院審結此案,駁回了張某訴訟請求。
60歲的張某是外地來京務工人員,王某則是通州區某村村民。張某與王某經人介紹相識,二人認識不久,王某所在村莊就面臨拆遷,拆遷政策中,配偶如果是非京籍的村子常住居民,可以多享受50平方米的回遷房指標。
作為被安置人,為獲取更多的拆遷利益,王某與張某在相識不到3個月就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均為再婚。結婚前夕,張某與王某前往某律師事務所簽訂了一份《財產約定協議書》,協議書約定,雙方婚前財產各自歸各自所有,特別約定了王某房屋拆遷所得款項均歸王某所有,與張某無關,即使張某獲得的回遷房指標也應由王某享有。
張某稱,雙方在簽訂協議后,王某口頭答應幫助張某辦理北京戶口,這樣張某就可以解決社保補繳問題,在2017年享受到退休待遇。后王某的村莊進行了拆遷,王某也獲得了相應的拆遷利益,包括政策中分配給張某的回遷房指標。
據了解,雙方在結婚期間,并未操辦婚禮,也沒有通知親屬,在婚后也未共同生活。2016年張某通知王某為其辦理北京戶籍手續,但王某明確予以拒絕,并表示從未答應為張某辦理北京戶口。隨后,王某以雙方感情破裂為由,要求與張某離婚。張某眼見計劃落空,便起訴到法院,要求確認雙方簽訂的《財產約定協議書》無效,想要回以自己名義取得的拆遷補償。
法院審理后發現,張某與王某確實簽訂了《財產約定協議書》,約定雙方財產特別是王某拆遷財產的歸屬,且簽訂協議期間,不存在脅迫、欺詐等可撤銷的情況,因此法院認定雙方簽訂的《財產協議書》有效。張某稱,王某曾答應在結婚后將其戶口遷入北京,但沒有任何證據予以證明,法院不予認可。
最終,法院判決駁回了張某的訴訟請求。
法官提示,因拆遷涉及重大利益,被拆遷人往往在拆遷時選擇利用“假結婚”的方式來獲取更多的拆遷利益,對于這種行為要有足夠的警醒,不能因利益而將婚姻視為兒戲,導致自己蒙受損失。老年人在重新組成婚姻家庭時,應謹慎對待婚前協議的簽署,切勿貪圖不切實際的利益導致自己人財兩空。 據《北京青年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