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圖 半島全媒體記者 李珍
本來應該靠岸的船舶因故障延遲靠港,執行法官遠赴江蘇執行撲空,但他們沒有放棄對船只動向的追蹤,利用輪船信息查控系統,獲知了船舶最終目的地,從立案到查封成功僅用時一周。
近日,青島海事法院執行局利用信息技術和主動出擊的“戰法”,順利將一艘萬噸級貨輪查封。距離基本解決執行難的目標時間還有不到一個月,記者來到青島海事法院,對該院的執行工作進行了探訪。
海事法院執行法官查封涉案輪船。
欠租金 海運公司被強執 近日,青島海事法院強制執行海仲仲裁裁決,并高效移交融資租賃船舶,取得了良好的執行效果。事件緣起于2011年5月,上海某金融租賃公司作為出租人,青島某海運公司作為承租人簽訂船舶融資租賃合同,約定青島某海運公司以租用、留購并最終獲得上海某金融租賃公司一艘載重為47500噸的散貨船“和智”輪為目的,在船舶建造完工后以融資租賃方式從上海某金融租賃公司承租該輪,船舶建造價格為19500萬元,青島某海運公司向賣方代為支付的款項與其應向上海某金融租賃公司支付的首期租金相互抵銷后,尚應支付租金13500萬元。
雙方約定了支付租金的期限和方式,船舶的交付、違約責任等,并由第三人提供履約保證。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辦理了所有權登記和船舶租賃登記。由于青島某海運公司未能依約給付租金,上海某金融租賃公司宣布解除融資租賃合同,并向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申請仲裁。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于2017年2月24日作出仲裁裁決,裁決上海某金融租賃公司有權于2015年11月4日解除船舶融資租賃合同,收回“和智”輪,注銷光船租賃登記,青島某海運公司移交歸還“和智”輪,并賠償損失、承擔仲裁費、公估費等合計約5180萬元;保證人對前述給付義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上海某金融租賃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向青島海事法院申請立案執行。
執行法官到現場執行。
大數據 鎖定輪船方位 隨后,執行團隊加班制作相關法律文書,做好扣押、移交船舶準備,并通過AIS衛星查詢船舶航跡,安排出差行程,于5月27日前往船舶目的港。
沒想到,這一次出發,執行法官卻迎來一波三折。5月28日6時30分許,通過AIS發現該輪已錨泊上海長江口外錨地,經多方核實,發現因目的港卸貨船舶出現故障導致“和智”輪無法按計劃抵港靠泊,短時間內尚無法確定開航計劃。
5月28日24時許,發現船舶已啟航進入長江航道逆水而上,遂連續跟蹤船位,并做好出行準備。5月29日13時許,在出發途中,突然發現該輪又錨泊不再前行了。5月30日18時30分許,該輪重新起錨。
5月31日一早,執行法官便整裝出發,當日16時許即登上該輪實施扣押。6月1日凌晨4時30分許,經過努力,該輪全面順利移交給上海某金融租賃公司。
法官出示執行文書。
賣輪船 幫船員討回工錢 這僅是青島海事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攻堅戰中的一個縮影。在一起類似的案件中,一名船東拖欠了20多名工人的工資共計300多萬元,還有兩家銀行的貸款400多萬元以及擔保抵押權所有人200多萬元。在案件訴訟過程中船東病死,他最大的資產——一艘價值千萬元的遠洋輪船正遠在大洋洲的斐濟作業。據了解,遠洋船一旦開始作業是很少回來的,船員都是坐飛機到當地港口以后再上船。在這種情況下,法官王昊聯系了漁業監督督查部門,將這艘船的手續查封,并為船只找到了新的買家。輪船賣出了1000萬元,基本清償了所有債務。
海事糾紛案件,逐年遞增 記者采訪中了解到,自2016年3月最高法院周強院長提出“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目標以來,青島海事法院,主動將“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提升到講政治的高度,放在服務保障海洋強國戰略和“一帶一路”建設、助推國際海事司法中心建設的格局中去謀劃和推進。將解決執行難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來抓,院黨組書記、院長劉亞寧作為第一責任人親自過問、親自部署、親自協調,積極貫徹執行最高法院、省法院的決策部署,主動向省級及轄區七個地市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匯報執行工作部署和進展,爭取有關方面的支持,集中各方力量,著力推進解決執行難,在執行理念、執行機制、執行改革、執行保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2016年該院新收執行案件917件,同比增長12.93%;結案670件,執行到位302件,占561件執字、執恢字案的53.83%,執行到位金額4億多元。截至2017年5月19日,收案250件,同比增長12.93%;結案241件,同比增長208.97%,結收比為96.4%,同比增長74.05%。執行到位124件,占302件執字、執恢字案的41.06%,執行到位金額3688萬余元。
開展執行百日專項清理活動 針對案多人少,海事執行案件分布區域廣,執行力量與繁重的執行任務不相適應等問題,青島海事法院不斷加強執行隊伍建設,提升執行隊伍的職業化水平。優化機構人員配置,積極探索團隊化執行工作模式。開展專項行動,集中力量解決老大難問題。開展執行案款專項清理活動。清理情況實行日報告制度,全力以赴,保質保量地完成集中清理工作。2016年5月初制訂下發方案,大力開展了“百日集中清理存案活動”,每周對執行工作運行態勢進行通報,及時提出改進措施;對存案清理實行院領導定向督導制度,督導領導每周向黨組匯報一次進展情況。通過集中清理積案行動,實現了新收案件結收比平衡,實現了案件執行良性循環。
法官手機接入AIS信息服務平臺 青島海事法院執行局局長劉慧賢介紹,為了充分利用信息化帶來的優勢,他們法院執行局干警手機APP中接入山東海事局的船舶AIS信息服務平臺,通過輸入船名船號,實現對涉案船舶的航行信息、停泊地點等信息實時掌控,為及時有效扣押船舶提供了方便。2016年以來通過該平臺成功扣押拍賣船舶21艘。同時,加強外出執法指揮調度平臺的應用,通過4G信號將執法現場的聲音、圖像、地理坐標等信息實時回傳,確保執法現場看得見、聽得清、能指揮、可調度。
為了確保將失信被執行人暴露在陽光下,海事法院定期發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加大信用懲戒力度,通過限制高消費、限制出入境、罰款、拘留等執行措施,倒逼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法定義務。2016年以來共公布失信被執行人435名。
[編輯: 張珍珍]